这个敢生杀了草原狼王的中原人,也差点就死在了狼王的险些穿心的钢爪之下。
而是否真能活下来,还未可知。
赫安在师父的帐里守到了日落,安静地替他擦净脸上身上的血迹。入夜时分,带上那张血迹干涸后腥臭难闻又肮脏不堪的狼皮,去了地牢。
他以新王的身份调走了所有守卫,将狼王的皮毛,扔到了那人面前。
戴着沉重枷锁的博尔顿,被迫以一个仰望的姿势望着面前的少年。在看到死去的狼王后,眼神有一瞬的震动。可面上的神情,很快由之前的震惊愤怒,变为了深深的鄙夷和不屑。
这样倨傲的目光,赫安儿时常常见到。因为他的母亲是中原人,博尔顿看不起混淆草原部落高贵血统的兄长,更看不上混杂血脉的赫安。
他从骨子里就是高傲的,兄弟之中,他分明最出色,可该属于他的位置,却给了凡事不如他还娶了一个中原女人的兄长!
他怎能不恨?
赫安?新王?呵,一个混杂血脉生出来的贱种,最后果然也和他父亲一样,靠上了一个中原人,才有本事和自己一争。
“小杂种,你以为你坐上这个位置,就名正言顺了吗?”博尔顿低低的讥笑声在空荡的牢内回响,他道:“你之前是逃到了中原吧?靠着那个中原人的庇护才有命回来。”
“你和你的父亲一样没本事,优柔寡断,还自认重情重义。”
“我哪怕死了,也不是因为你有多本事,而是我时运不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