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股绵久的香味中,特属于猪蹄的醇香浓厚分外不同,穿过种种味道,一秒便能分辨出这种特殊的肉香。即使酒香融在其中,亦不会有种喧宾夺主的感觉。
余潜万万没想到,引得他一早上抓心挠肺的食物会是猪蹄爪。
嗐,作为一个合格又挑嘴的富二代,极贵绝佳的料理吃过无数,像这种寻常甚至带着点脏感的位置,他一般碰是不会碰的。
毕竟猪蹄换算过来就是猪的脚,光是想想脚在泥里水里还有米田共里,不知蹦腾过多少回,哪怕处理得再干净,心里的那种膈应感,并不会随之消失,反而会不受控制地在脑中放大、重复。
然而,这次是个例外。
在得知食物是猪蹄的时候,天人交战足足有十多分钟,最后他选择向叫嚣的腹胃低下头颅。
试试,或许不是逝世?
他不得不承认,这道糟猪蹄爪给他的第一眼是惊艳。
环绕其间的灵气如看不见的空气,丝丝缠绕着猪蹄。那种纯粹、浓香的肉感,让他觉着眼前的这些并非来自普通农场的肥猪,而是走在云端,会在细雨清风中漫步的飞猪,有着不接地气的高贵。
他筷子碰下了猪蹄,肉质弹糯,莹润似玉般透明的胶质轻轻晃动,微弹中带着点小小的俏皮。筷子头一动,外面的猪皮带着满满的胶原蛋白,与内里的胶质、软肉一触即分。
入口,嗯……嗯?!
余潜蓦地瞪大眼睛,眼底闪烁着惊讶的波光。
他看一眼猪蹄,又瞄一眼在厨房内忙碌的许唐棠,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无法道尽他心底的诧异。
我草我草我草,这是神仙味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