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内忧与外患是孪生兄弟

这是万历帝的发明。“矿”,指的是派太监到全国各地去开矿。“税”,指的是派太监到各地去额外征税。开矿和征税,其实都是为了敛钱。

万历这个皇帝,不仅以懒闻名,且以贪财闻名。正如明清史研究名家孟森先生所言:帝王之奇贪,从古无若帝(万历)者。万历帝之所以派太监去搞矿税,就因为太监不是士大夫,没有法制观念,可以极尽搜刮之能事。

诸位可能会奇怪:贵为皇帝,为什么还要贪财?因为他日常花得太多了!

万历年间,曾有三次大的军事行动,叫作“三大征”,即:对内平定宁夏、播州叛乱,对外援朝抗倭。这一动兵,就把张居正攒的家底全花光了。可是万历帝并未收手,他还要建自己的陵墓,册封太子与诸王,举行太子冠婚仪式,重修几个大殿,哪一项都需要大把的银子。

国家没钱,万历不在乎,他没有这个概念,出手还是大方得很。光是太子册封与冠婚大典,就花去白银九百多万两,抵得上整个大明政府三年的花费。

万历总觉得,天下还有数不清的银子没搜刮上来。他派太监去敛钱,就是为了绕开行政系统,拿到的钱直接入内廷,不与中央财政分享。

用这个开矿的办法弄钱,其实有点儿猴急,万历却说得很堂皇,说是他不忍加派给小民。

话说得好,但实际执行起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派去的太监,自幼生长在深宫,对经济、民生一窍不通,哪里会懂开矿?不过是贪赃枉法,横行霸道,一味扰民而已。

天下之土,丰瘠不均。有的地方开不出矿来,矿税太监就责令富户或者地方官府承包,不足之数,则要赔偿或以财政抵顶。结果,开矿成了变相的摊派。

那些征税太监,也是百姓的一害。他们与地方关税不相协调,对行商们重复征税。当时在长江上往来的商船,一日之内,就要过五六道税卡,雁过拔毛,毫不客气。

矿监在各地闹得鸡飞狗跳,但征上来的矿税银,却不是很多。从万历二十五年(1597)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交上来的才有五百六十九万两。原因就在于,各地矿税太监几乎没有不贪污的。所得银两给皇帝的十之一二,暗入私囊的十之八九。若按上交百分之二十算,落进太监腰包的银子,就有三千多万两,皇帝只不过拿了个小头儿。

这是典型的聪明奴才坑了傻主子的案例。

矿监的这种贪污,等于有个“第二政府”在搜刮和花钱。那么,钱从何出?百姓又怎生承受得了?

最要命的是,这些矿税太监出了皇城之后,口含天宪,胡作非为,没人能管得了。史书说他们掘人冢,坏人庐,淫人室,荡人产,劫人财,简直就是一群穿黄袍的土匪!

《明神宗实录》里,详细讲了他们勒索富户的办法:矿税太监下到地方,今日枷一人,说你如此之富是因为违法;明日关一人,说你家里肯定藏有珍宝。凡是殷实的人家,马上就给你罗织罪名。逮住之后,先不审讯,用铁索锁住脖子,手脚戴枷,让你游街。而后把你关到船上的水牢里泡着,不给饮食。太监则假装上岸离开,把你交给皂隶看管,一日打你十几遍,备极惨毒。打得你求死不得,无奈,只能倾家荡产,求得活一命。

据记载,在山东,矿税太监曾经在三天内抓了富户五百人,大肆勒索。这难道不是皇家派来的土匪吗?

矿税太监在地方凌驾于官府之上,驱使地方官吏有如使唤奴隶,稍不如意,则辱骂、鞭笞、用刑,无所不用其极。太监的爪牙,甚至有白昼持刀闯入县衙大堂殴打官吏的。

这些恶行,引起了官僚集团的反感与抵制。无论在朝中还是地方,官员们纷纷上疏,指斥矿税的弊端。万历三十六年(1608),有吏部左侍郎杨时乔,反映辽东的情况时说:民之幸免荼毒者百无一二,而轻生思乱者已有八九!

时任凤阳巡抚的李三才上疏说:自兴矿税以来,万民失业。征税之使,急于星火;搜刮之令,密如牛毛;上下相争,唯利是闻。然而,皇上爱珠宝,民亦要温饱;皇上爱万世,民亦恋妻儿。为何皇上欲黄金高于北斗,而不使百姓有糠秕升斗之储?皇上欲为子孙万年,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试看典籍,朝廷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乱者,可有吗?

据《明史》记载,自阁臣赵志皋、沈一贯以下,反对矿税的奏疏不下数百道,万历一概留中不发。凡地方官与矿税太监起冲突的,万历总是听信太监的诬陷,把大批敢为民请命的官员投入诏狱。

矿监和税监不仅敲诈勒索,还肆意杀人,辱人妻女。他们以百姓为草木、为瓦砾,似乎人可以不吃不喝,而且还不知痛苦。但是,草民虽然微贱,总还要活一口气,在没有活路的日子里,人们就要想办法来活了!

无休止的敲诈与搜刮,终于激成了明末势如燎原的“民变”。

百姓在忍无可忍之下,聚众鼓噪,包围和烧毁矿监的中使衙门,驱逐、殴打太监及其帮凶。

万历二十七年(1599)四月,有临清民变。小贩王朝佐,不堪忍受欺凌,前往税监马堂的衙门砸门,欲与之交涉。四千余名小民呼啸追随,包围了衙门,最后一把火烧掉了衙署。

同一年的十二月,有湖广民变。武昌、汉阳数万受害市民,会聚在抚按衙署门前,击鼓控诉。后又游行至太监陈奉的税监府,一拥而入,扔砖放火。

万历二十九年(1601)六月,有苏州民变。作坊织工数千人聚集,推出昆山人葛成,为众人首领,包围了税监孙隆的衙署,殴毙其爪牙多人。

万历三十四年(1606)正月,有云南民变。地方卫所指挥(低阶武官)贺世勋、韩光大等直接参与,率万名冤民冲入税厂,处死了税监杨荣及其党羽二百多人,投尸于烈焰之中。万历帝闻讯后惶恐不安,为之不食多日。

这仅仅是比较典型的几例。

明末的矿税暴政,不仅激化了政权与民众的矛盾,还导致了皇权与官僚集团的冲突。代表皇帝的太监如此疯狂地残民、刮民,使皇权的神圣性与合法性荡然无存,百姓视皇家为阎罗,视生存为炼狱。大量下层官员也开始与皇权离心离德,整个国家的统治,已开始分崩离析。

各地频繁出现的民变,由于法不责众,最终只能处置一两个为首的闹事者了事。这恰又暴露了皇权的虚弱,给后来大规模的农民造反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