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部侍郎(副长官)
3、刑部郎中、员外郎,分左、右厅,主管详议审察、依次昭雪。
4、都官郎中、员外郎,徒刑流刑、流放发配服役。
5、比部郎中、员外郎,审核朝廷内外帐籍。
6、司门郎中、员外郎,主管门关、桥梁、道路的禁令,及其废设移改恢复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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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部】
职责:主管全国城郭、宫室、车船、器械、符印、钱币、山泽、园林、河渠之事。
1、工部尚书,主管百工水土的政令,考查其功绩而奉诏赏罚,总管四司之事。
2、工部侍郎,为尚书副职。
3、工部郎中、员外郎,参与长官、副长官主管之事。
4、屯田郎中、员外郎,主管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
5、虞部郎中、员外郎,主管山泽、园林、冶炼场。
6、水部郎中、员外郎,主管河沟、桥梁渡口、船只、漕运。
南宋隆兴元年,四司合一。
7、军器所,主管聚集工匠和材料制造兵器。
8、文思院,主管金银、犀玉雕刻和彩绘、装匣等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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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部监门】
职责:主管司门所管的出入等事,绍兴二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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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六部架阁】
职责:主管保存帐籍文书已被查阅。以前有管干架阁库官,宣和年间取消,绍兴十五年恢复。
——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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