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有农场空间,各种器具非常齐全,即便不回村,也能烹调出美味的野猪肉。
当然,在正式开做之前,林凡还要把整头野猪分割开来,方便以后随时烹制。
力气大,技巧又好,林凡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把整头野猪肢解了,说庖丁解牛有些夸张,手艺堪比一般的屠夫还是没问题的。
一边分割野猪,林凡还一边想,那些杀了人之后又分尸的家伙是不是和现在的自己有同一种感觉呢?
当一个美女被分割的时候,腥臭的内脏,内脏里的内容物,血里呼啦的场景,就是生前再美丽,到那时候也美不起来了吧?
正所谓红粉骷髅,那些见了美女就迈不动步的家伙,就应该多去屠宰厂看看,想象一下美女死后是什么样子,看一看皮囊下面又是多么污秽不堪的东西。
好吧,林凡又想跑偏了,最近林凡觉得自己的精神很不正常,经常性走神,不知道是不是接触了太多美
女的缘故,人类是不是和警犬一样,一旦交配,脑子就容易溜号?
把分割好的野猪肉收进农场空间,放进可以保鲜保质的仓库,只留了两条猪腿,准备好好做一顿美味的野猪肉大餐。
什么,林凡一个人就能吃两条猪腿,不可能?
那是不知道林凡的饭量,一顿能吃几十斤熟牛肉的狠人,一顿吃两条猪腿怎么了,要是让他放开了吃,说不定连剩下的两条野猪腿也会被他吃掉。
再说,林凡虽然只是一个人,但还有两只狗呢,小黑和小黄不要也来一点吗,林凡虽然不把它们当宠物养,但是基本的待遇还是有的,好东西一定要大家一起分享,自己一个人吃独食很木有意思知不知道?
剔掉骨头,把肉切成三公分见方的小块,当然也可以说是大块,不过对于林凡这个大饭桶来说,两三公分的肉块的确算不上大。
至于骨头,林凡可没扔,而是砸开后用一口大锅炖了起来,准备炖上一锅野猪大骨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