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王氏有甚心病,无非就是儿子的傻病与女儿的终身了。
前者没法子,暂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但后者就不一样啊,在她看来女儿要财有财,要貌有貌,想嫁出去那是轻而易举,可要寻访个贴心的女婿却不容易。
尤其是她当初鲁莽,慌里慌张把惊春流产的事给叫破,又加上她丈夫养女儿那法子——就算要招个上门的,那也得惊春有意才行啊!故而王氏这会儿看见蒋绍平,那真真是眼前一亮,连她手上都有伤的事都给忘了。
王氏问:“何时认的三哥?怎么从前你没与我说起过?”
惊春道:“就是在外面认识的呗。他爹教过我一阵功夫,后来我又与他一块儿做事,自然就熟悉了。”
王氏一听,竟又心疼起来,“哎呀你这个死脑筋,怎么就沦落到与男人一起卖力气过活了呢?你针线不是好得很么?随意找家绣庄也够你日常开销了!”
惊春笑道:“娘你想什么呢?我怎么会靠卖力气挣钱?我呀,可是找了一份好事做呢,不信你问三哥呀。”
蒋绍平想起从前的光景,顿一顿才说:“确实是份好事。”
待闲话聊了一会儿,惊春听得外面有一阵脚步声响起,才慢悠悠地提起正事来,“对了娘,我不是叫了你不要随便开门么?怎么叫人掠到这儿来了?”
王氏道:“这……这也不算外人。是我听见隔壁邻居问我借衣裳呢,说要去亲戚家吃酒,我寻思着都是熟人,如何能……”
一语未了,王氏便觉一道风从她耳侧擦了过去。她下意识转头一瞧,竟见一温雅俊秀的老爷指间夹了根筷子。
这时候惊春就站了起来,笑着朝来人拱一拱手,“哎呀,叔叔许久不见,可还记得盈盈否?”
却原来姜移当初办宴,就是为了认惊春做女儿一事,还郑重其事要她给姜随奉茶。
她在姜家也听闻过许多姜随的事迹,多是与姜移狼狈为奸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尤其是听说姜随最擅长的功夫就是断人筋骨——如今一看,真比她这半桶水强多了。
蒋绍平也跟着起来行礼,并刻意强调:“舍妹年幼不通礼数,还请姜老爷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