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明远在此基础上直接进行了进一步阐释:相对于官府的征发民伕、组织与运输材料,民间来做这些事更有效率。
而官府更应把有限的人力花在检查与监督,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或者重复建设上。
但如果民间付出了努力,却不能得到回报,就会缺乏动力——这些对所有人都有益的工程就无法推进。再者,筑路的成本也需要弥补,否则主持筑路的人蒙受亏损,无力持续,可能会出现“烂尾路”、“断头路”之类的工程出现。
用民间的资源,回报民间的付出,以支持“生产效率更高”的民间工程。
明远将他这一套有“理论”支持的说辞说完,平静地望着王雱,心中在暗暗猜测王雱能不能点头,帮助他把这个极其重要的建议转达给王安石。
他非常清楚,如果现在相位上坐着的是司马光,自己提出的建议不仅没法儿得到通过,自己估计还会被这位司马十二丈一通大骂。
因为他提出的这个观点,实在是有悖于传统道德观念,是一种“为富不仁”的体现。
但若不能如此,破除就有观念,逐渐建立“私有产权”的意识,明远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更好的切入点。
但事实上,北宋社会对于儒家经典的诠释,造成了整个社会中每个人的自我抑制和对人谦恕,这确实是美德,但也妨害了人们对于合理权益的争取,可能令社会发展停滞不前,更加可能让那些表面谦恭礼让,背地里却见钱眼开的人钻了空子。
所以明远要做的,并不只是希望官府能出面鼓励私人筑路,令筑路能得到回报。
更重要的意义是,“合理利益”这件事,应该能被光明正大地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