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节的西湖边,是绝对没有人的。要不是顾骜和萧穗都穿着毛呢子大衣,恐怕自己都会冻得受不了。
顾骜思维比较缜密,在招待所一楼小卖部买了两杯乐口福和麦乳精,用滚热的水冲泡的,然后让萧穗握着袋子暖手。
萧穗侧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只手环住顾骜的腰防止掉下去,另一只手就拿着热饮。
麦乳精和乐口福,后世小屁孩肯定是没见过的。
那是一种大致相当于90后喝的阿华田、或者00后喝的高乐高之类的巧克力奶味饮品。
在79年,手上端一杯招待所的乐口福,已经比后世任何奶茶店咖啡店都有逼格了。
不到十分钟,顾骜骑到西湖边,找了个干净的木椅子,把自行车靠在一边,跟萧穗坐下。
“现在可以说你的隐情了吧。”
萧穗很会讲故事,居然也不先自述,而是反问:“你不好奇,我为什么不怕跟一个男生夜里出来么?”
“好奇,但是如果你愿意说,你肯定会说的。”顾骜直白地表示。
“没趣!”萧穗轻轻啐了一口,把几颗没泡开的乳粉随性吐在旁边的草坪上,似乎很没素质的样子。
“我之所以不怕,就因为我已经是一个恶名昭彰的女流氓——我受到的屈辱有多大、有多么非得靠上前线、为国流血来洗刷,你根本想不到。连我爸,我弟弟,其实都想不到。他们只知道我犯了错误,却不知道细节,我一直没跟家里说细节。要不是今天没办法,只有你这边的关系能托,我也不想告诉你。”
“到底怎么了,别钓我胃口。说话就爽快点!”顾骜很是直男的说。
萧穗被他这么不懂怜香惜玉的逼问,搞得暗暗滴下泪来。
“自从71年,国家有了下乡制度之后,每家每户要么有中学的孩子下乡,要么去当兵。我爸想让我弟弟念书,所以我知道,我是逃不过下乡的命运的,就自谋办法去部队的文工团应征……幸亏我母亲是电影明星,长得漂亮,舞蹈功底也是从小学的,所以我选上了。”
萧穗的故事开头,听在顾骜耳朵里,就很有共鸣感。
他想到了自己的亲姐姐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