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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因为林牧没来主动示好,他就已经很不高兴了,现在又遇到《西游记》这样的事,看着读者里,那么大的轰动,那朵嫉妒的火苗,更是越烧越旺。

于是,在吩咐手下一帮人置疑林牧的同时,他也联络了日方一个影视公司,对方自然是一拍即合,求之不得!

大闹天宫过后,整个东南亚但凡会华语的人走到哪里,西游记的故事就跟着流传到哪里。时至今日,就连那些从没看过原著的异国人,也都知道,有只本领极高的猴子,搅得天地不宁,天上地下,威名远播!

这样的氛围下,只要拍的电影沾点《西游记》的边,都会引来极多的观众,又何况是这世界上的第一部《西游记》电视剧?!

……

为什么我们自己国家的文化,别人想用就用,甚至一部正在写成的小说,还是国内最著名小说家的《西游记》,那些棒子和鬼子,却能随意取用?!

版权法呢?

执法机构呢?!

观众都不是傻子,鬼才信你们那些屁话,现在就连扶桑扫大街的老太太,都知道自己国家的导演,是在强词夺理。

这样的声音在网上极其响亮,那些管版权这部分的机构,在请教了相关的专家之后,也是头疼得厉害!

这世上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版权法里,各种著作权保护期限,一般都是五十年。影视、拍摄这一块的保护期限,是作品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号之内。

像那些历史名著,其他国家自然也是可以拍的,因为作者死得早,也不用经过别人的同意。

但有价值的名著,比如说兔子家的名著,一般也只有咱们自己国家,才能拍出那种符合自己国民口味的作品。

其他国家即使可以免费拍,但兔子们却肯定不认可,兔子们都不认可,别的国家更不用说了。

更何况,这些名著早就由本国拍出无数版权了,他们就是拍了,也没什么轰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