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富春县狱里,她曾亲手放出过一个刺客,将自己用于挡他匕首的宝剑赠予对方。那时她亲口承诺:“若你以后无处落脚,可去琅琊、或是雒阳,就说寻伏家的阿楚。”
那张隐没在无光处的男人面庞转过来,阿楚没有细看他的容貌,因为她已经注意到了,这舞剑人下巴上的那道疤痕。
记忆里的那个名字脱口而出:
“——典韦!”
第45章
后人评价:“死典韦足拒生贼军。”说的是典韦的英武卓绝, 在死后都能震慑他人。
按照原本的历史,他最早成为军士,应该是在公元190年之后,反董卓联盟成立之时。陈留太守征召猛士, 典韦从此扬名。
阿楚当年放走他, 其实没有抱太大期望。
她那时才八岁,太年幼了, 傲慢的武士不可能因为她的举手相救就认她为主。他不是贫奴, 很有气性,因此阿楚虽然许下“无路可走可寻我”的承诺, 心里却不太相信他真的会来,之后也就淡忘了。
没想到, 六年过去, 他竟然真的再次出现了……虽然是以“歌舞美人”的形式。
阿楚从他手上接过自己的剑,听到典韦粗声粗气地嫌弃:“这东西太轻, 不适合我。”
她一点也不生气, 反而笑嘻嘻地握住剑柄, 颠了一颠,又举起来挥了挥, 附和道:“是有点轻了,回头给你打双铁戟。”
说着,她指了指下面仆人新添的座位, 对他一颔首:“位置已布好了,你坐吧。”
阿楚不去问他为什么来颍川,也不问他什么会出现在宴席上, 典韦也就不多解释。
假如阿楚这仗没有打赢, 或者发挥没有那么超群, 这位心高气傲的任侠或许就会在阳翟城边远远一看,之后自行离去了。
“良禽择木”,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