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市场之行,鸣霄对他的手艺十分怀疑,在回家自己做和蹭饭间犹豫了一下,最后懒癌胜出。
主要是她手艺也不好,既然都难吃,不如选个省事的。
这门市房分两层,一楼开拳馆,二楼住人,男人去厨房做饭,鸣霄和少年在客厅聊天。
少年叫景珩随母姓,他的父亲叫约伯.纳什,是一位华裔,景珩的母亲是华视驻叙国记者,两人在国外相识结合。
景珩出生时在华国,上了华国国籍,本来夫妻俩约定好等景珩回国上大学,就一起退休跟着儿子回来养老,可惜天不遂人愿,在一次报道中,景母因公殉职。
约伯伤心过后,带着妻子的骨灰,按照两人曾经的约定,和儿子一起回到她生前的家乡生活。
他之所以话少,也不是因为不愿意说话,而是因为华语不好,怕说错闹笑话。
两人刚聊完,约伯已经做好菜端上来,是典型的中西结合的菜式,黑胡椒煎肉、肉汁土豆泥。
鸣霄挑挑眉,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约伯看起来凶狠但很贴心,除了刀叉还帮她准备了筷子。
鸣霄好久没吃过肉,开开心心切开肉排,然后恍恍惚惚僵在原地。
那细嫩粉红的颜色,看起来就不像是她的胃能够承受的熟度,鸣霄抬起头,看到
盯着她的约伯,对方凶狠的眼中仿佛绽放着期待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