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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将这件事情捋清楚,大抵就是他闯进火场的时候死了却没死透,附身到了未来的他自己身上。

用李姒初的话来说,那就是穿了。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有人穿成王侯将相有人穿成粗布麻衣,更有人穿成了一花一草一木一猪狗身上,而他有些特殊,这一穿穿到了六年后的自己身上,还白捡了个媳妇和儿子。

只是儿子并非他所出,乃是某个家伙私生后养不了丢给他的大麻烦,媳妇也不是记忆中的样子,似乎——

李姒初吃了几口后就将碗筷放了下来,将脸别在一边重重咳了几声,雪白的帕子上染了红痕,像是开在雪地里的梅花。

——比他认识的那个李姒初身子要差许多。

“李姒初。”

瓷勺与玉碗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她闻言抬头望向他,有些疑惑。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将目光投向她手中雪白锦帕,有些别扭,“病的这么重的。”

她低头掰了一下指甲,将脸别到一边。

“啧,明知故问。”

会怼他,紧张的时候会掰指甲,吃饭的时候从不挑带壳的鱼虾类,就连趴在桌角的那只白猫都同他们一起养过的那只像了个十成十。

不是他梦中那个娇滴滴的小娘子,眼前人毫无疑问就是二十三岁的李姒初。

“我没有明知故问,我”

“行了。很晚了,白大人也快些去休息吧,你明日还要上朝,记着可别起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