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若沈云开知道这物件的来历,又不知道要发多大的脾气、闹多久的别扭。
想到这里,郑大乾又开始头疼起来。
沈云开这么正直执拗的人,怎么会被师父捡回万丈峰呢?他陆杨就算了,看着像好人实际是混账,活该在炼毒的门派,也活该下山干不光彩的活计。可沈云开不一样,脊梁向来挺直的他,一肩挑起了照顾全峰人的重任,那么多小混蛋,愣是被他管教得人模人样,单独拉出去,无人能看出这是没爹没娘的小魔头。
郑大乾心里酸涩地想,这样的人,总有一天是要在江湖上闯出大名堂的,而自己呢,若没能成功找到男女主,抱上他们的大腿,最后,大概还是会像原书那样,不但没个全尸,还受万人唾骂吧。
他穿进来之前,压根没仔细看过这本书。只偶尔听单位的小姑娘们讨论过,说这本书情节虽然狗血,但结局很不错,大反派死状奇惨,男女主如何如何相爱。
谁晓得他莫名其妙穿进来,居然做了这个大反派,从来不看言情小说的他,只依稀记得男女主的名字,叫什么段什么,裴什么的,一个拿剑的,一个使枪的。
而江湖上,拿剑的有几万人,拿枪的虽少一些,但也不少,挨个让他搜罗一遍,又不知道得过去多少年。
别的不知道,反派是真不好当,从小他被关在毒池里一泡就是一天,甚至被心狠手辣的师父毒瞎过一段时日。后来凭借他超越年纪超越时代的头脑,才勉强保住一条小命,否则,还没等男女主结果他,就要先被自己师父结果了。
这些年,他一边努力练武,一边琢磨到底该如何留后路。
宿命这回事,人未必躲得过,除了要抓紧时间抱男主大腿,还要起一个假名字,做缉匪客要用假身份,万一到时候祸起萧墙,有个马甲还是方便一点。
郑大乾捏着白玉扳指,轻轻叹了口气,顺手将院子里的毒都解了。
他生怕留下万丈峰的行动踪迹,不敢抹黑现如今干干净净的万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