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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如此的强大,有句话说艺术不分国界,虽然艺术神马的对于唐风而言,都是扯淡,但是推理小说更是不分国界的,这一点从名侦探柯南,从福尔摩斯在华国也能大行其道就可以看出,有些独特的文化,无法共通,但是有些文化却是能够共通的,不过在此之前,唐风还是认真的查阅了一番资料,还好,这个世界英联邦虽然也是推理小说盛行,但是还真的没有福尔摩斯这部作品。

所以,这段时间唐风又开始忙碌起来了,那就是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背景在英国,主人公也是英国人,如果这部作品放在华国的话,那么代入感的确是个问题,但是放在英国的话,就不需要担心了。

《福尔摩斯》一共五十六短篇,四大长篇!推理小说与其余的小说不一样,每一个案件分开来都是独立的。

唐风最后选择了《红发会》这个短篇,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诞生,真正走上世界舞台却是靠的是中长篇《四个签名》!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红发会》和《四个签名》,《红发会》的故事发生比《四签名》要晚,但是两者之间却有着关联。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初试啼声的话,那么,《四签名》可以说是其成功的开始。

要知道当初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在投稿之初可是遭遇了数次的退稿,直到《四签名》的时候才真正的让人认识了福尔摩斯。

之所以不直接拿出《四签名》来,一来是《四签名》虽然精彩,但是却是一个中长篇,如果唐风在英联邦的名气能有在华国的一半的话,那么唐风大可以直接推出《四签名》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唐风看来,中长篇当中,开头的一部分,却实在称不上精彩,因为推理小说,需要做铺垫,真正精彩的是解密的过程。

所以唐风选择了和《四签名》有关联的《红发会》,《红发会》整篇只有两万多字,可以说是短小精悍,但是却绝对精彩和严密,而且《红发会》本身也是唐风比较喜欢的一篇。

特别是其中,福尔摩斯只是几眼就能够从一个人的穿着就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等,当时唐风看了也是倍感吃惊。

《红发会》?当唐风把稿子传过去的时候,看到这个名字,启点的主编显得有些讶然,因为单纯的看名字,这还真的是没有任何的特别。

只是当看完《红发会》,启点这位负责国际站的审稿工作的主编却是惊诧莫名。

因为如果单纯的把这部作品放出来的话,怕是没有人会相信这部作品是出自一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沿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写法,而且,主角居然不是第一人称,这样的叙事手法,写作手法,从事研究外国文学许久的方少华,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西方人惯用的写作手法,如果放在华国的话,可能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有些奇怪,但是这部作品,本就是主打英语区的,所以,这样写,显然更加适合。

方少华能够被启点委以重任,却是因为方少华有在国外出版社担任过审稿编辑的职位,而且,期间还发掘出好几部表现不俗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