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方映清知道沈连庭好吃好喝的养着季晓光,对其非常袒护。但他今日来这里,才真正见识到季晓光在沈连庭心里的位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季晓光借驴下坡,手臂支在案桌上拖住下巴,似是突然发现的眼前一亮,指着方映清左手中指上的尊蓝水晶戒指道:“好漂亮的戒指,肯定价值连城吧。”

方映清下意识的用手摩挲戒指,眉眼渐渐舒展:“当初逃出来匆忙,身上未带什么贵重东西,也就这个值点钱。”

季晓光又恭维几句,方映清眉梢上挑,心情似乎好了许多。

若是一般男子,一般不会因为这些有过多的欲望,但方映清却有一个他一直以来搞不懂的怪癖,那就是其吃穿用度极奢侈。

吃的用的要最好的,穿的衣服必须最好的料子,这十几年来,虽然方映清这个魔教少主当得怀才不遇,但却是过足了金贵的日子。

每每季晓光看到书里对方映清衣着的描写,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怪异。

本就是清冽俊秀的长相,就应该白衣若雪,衣袂飘飘然,可偏偏就要一身的华丽,显得整个人格格不入。

这种心理说的好听叫自尊心,说的不好听就叫虚荣,活像市井小民一样,这真不该出现在方映清这种富贵出身的人身上。

而且,方才他故意膈应方映清时,说话半句不理沈连庭,方映清虽然神情不自然,但忍着没走。

季晓光就知道他和顾效成是要有所图谋的。

若不是因为图谋了什么,在原著小说里,顾效成就不会成为歼灭魔教的大功臣,而方映清也不能洗刷身份,成为大义灭亲的清流人物。

这些都是靠利用沈连庭办到的,他们一步步把沈连庭逼到那样的地步,是直接迫使沈连庭黑化的罪魁祸首。

季晓光想到这里眼神一沉,暗下决心,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大腿重蹈覆辙。

“季公子,看来你在这里生活极好,还真是亲兄弟都不能如此。”方映清儒雅一笑,眼神分外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