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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到阿谨的衣柜里才逃过一劫,但总在衣柜里待着实在太闷了……

“为什么以前我没被蚊子叮过?”沈凌哭诉道,“明明你以前每次浇花都会打开纱窗,但窝里一只蚊子都没有!”

那是因为它们不敢进入我的周围,因为作为低等虫类本能畏惧以它为食的候鸟。

……否则我怎么会把房子放在郊区?普通人在这里单独盖房子天天驱虫都没法做到完全洁净。

薛谨没法向沈凌解释这一点,他只是耸耸肩。

“我想你已经发现这一点,蚊子不会靠近我的衣服和我的生活用品不是吗?所以你才会以那个姿势睡……”

“什么?阿谨阿谨阿谨,我想抠,让我抠,又痒……”

薛谨手中的棉签再次稍稍用力。

沈凌抽着气绷紧了脚背。

“抠什么?”

他用力拽着这小孩的手上药,防止她缩回去逃走,“越是这样越不能用手乱抠,知道吗?再抠甚至会化脓感染!不仅是不能抠,这些已经被你抠到充血的地方也不可以再涂止痒清凉的花露水,要消毒……”

把自己皮肤当成猫抓板挠的笨蛋,他还是第一次见。

薛谨很快就用光了家里医药箱的碘伏,而他才堪堪涂完了沈凌的两只胳膊。

——她自己乱抓的,蚊子叮的,场面凄惨而盛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荨麻疹。

这不怪蚊子,薛先生想,即便被叮成这样,她皮肤的触感还是又嫩又细,稍微掐掐能掐出果冻般的小肉,对蚊子而言想必是上好的盛宴。

——但明天一早还是要去旁边的公园驱蚊了,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