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的咖啡馆有对靠窗坐的情侣,目视流浪汉随车远去,男方按住蓝牙耳机,小声汇报:“报告,迪克已成功找到去哥谭的新身份。”

对面很疑惑:“嗯?他那么快就打入流浪汉的队伍,跟他们前往哥谭?”

“不。”男方神情复杂,“他被一位女士包养了,作为保镖保护她去哥谭。”

“……”对面似乎摔了一跤,“我记得局里防止格雷森的脸太勾人,不像流浪汉,给他做过伪装?”

说好的保证伪装后是平平无奇的流浪汉呢?平时在警察局里勾得其他警察五迷三道,交口称赞,犯人嚷嚷要见格雷森警官,不然打死不招,报警的人被他安抚后一步三回头,不知道从哪学来的送锦旗的招数,一个月抱着锦旗来十七八回,说是感恩,谁不清楚是借机见格雷森,这些并不值得大书特书,毕竟有张好脸,哪里都吃得开,但是,没有英俊的脸蛋的时候,为什么他仍那么快碰到为他提供帮助的女士?

……靠他性感的翘臀?

“呃。”男警察试图组织语言,“我想,下次如果还需要迪克去做卧底任务,我们得让他假扮成盲人,戴大黑墨镜,封印住他那双甜蜜的蓝眼睛。”

他看得明明白白,原本人家是要从他身边走过,结果迪克好奇地抬头,对方和他的眼睛对视后,就停车了。

“……”对面无语,“那我觉得不止墨镜,得坐轮椅,全身套大麻袋才行。”

自称伊芙的女士带迪克来到大房子前,“我租的民宿,你挑一间房间住下,我们明天出发去哥谭,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迪克表现得特别符合流浪汉的拘谨,进入大房子后,连踩那光滑的地板都不敢多用力。“我是保镖,随雇主,女士。”

“那我先回房了。”女士抿唇含蓄地笑,搭着扶手,慢慢从旋梯走上去。

迪克随便挑间卧室,是没有独立卫生间的,他用公用浴室洗完澡,就去找那位拉车的壮汉套话。

“兄弟,怎么称呼?”迪克佯装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我是第一次当保镖,那个……伊芙女士,她好说话吗?我有什么需要忌讳的吗?”

民宿院子里的树下,壮汉静静守候那辆黄包车,听到迪克的问话也不回答。

古古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