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的时候还不觉得,停下来竟然有些刺痛,让他忍不住皱眉。
一旁墙上挂着纱麻质地的裤子,穿上后身体若隐若现,极其富有朦胧美。
他站在镜子前,看了看有些肿的脚腕,随即调整容易褶皱的裤子,目光最终落在了肩胛处的红斑上。
越看越生气,越想越愤懑。
不怪时灿瞧不上处男,生兵蛋子连枪都没擦亮,哪儿有技术上战场实弹作战?理智层面,他确实偏好有经验的,总好过自己还没什么感觉,对方就已经先“来”了!至于昨晚那位初哥,失控之后弄得两人满身都是,接着又叫嚷着继续,不管不顾,毫无章法可言。
论起云雨习惯,时灿倾向上了床就埋头干活,没有杂七杂八动作的。
这种人,制造身体欢愉的效率最高,也不会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方便,快捷。
昨晚“失足”带回家的人,完美避让了时灿的需求,精准点踩雷区。
二踢脚,连环炮,简直就是现代“坑王”。
他进了门又搂又抱,下手极重,差点没把时灿勒断气了。
他指节用力爆出淡青色的筋,疼的时灿浑身哆嗦,张嘴就让他放开自己。
不光如此,男人脱了衣服之后,自说自话改掉原本“动作爽片”的剧本,演起了年度感情大戏,还是催泪欲下那种——他对着时灿又是亲吻全身,又是相拥爱抚,一副恨不得将对方嵌入自己的胸膛的纯爱模样。
男人舔过时灿的脖颈耳根,凑到他耳边,一遍一遍说,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
“我不认识你。”
时灿力气身形皆不如他,推又推不开,踢又踢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