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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这次来红药姐你,也不全都是为了公事。私下里,是受了一位朋友的请求,要我好好调查一下这个白泽,而我这个朋友如今人在总参,他的顶头上司就是孙家的老大孙正淳。”

“孙正淳?他为什么要找白泽麻烦,貌似这两个人一个在军,一个远在民,相互之间也应该没什么关系吧?”赤红药说着话忽然往上抬了一下眉毛:“该不是这个白泽又在四川把这一家人给惹上了吧?”

“那小子惹祸的本事可真是不小!”郭追笑了笑,算是默认,“不过,我现在已经不是军人,自然也不会平白无故被人当成枪使,这个白泽的身份不简单,而且上面也有人关注。只是受人之托,也不好太过敷衍应付,就只好出此下策,来请你告知一二。”

“你们国安办事,什么时候顾忌过别人的想法,看来这一次你算是遇到硬茬子了,否则你也不会这么小心翼翼……实话告诉你,我的确是和白泽交过手,但很遗憾我还是输了,他的功夫高明的很,而且要是我猜得不错他除了拳脚之外,很可能还应该精通剑术,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要甘拜下风……”

“他还精通剑术?”郭追一直平静的脸上,突然变了一下颜色,显然是内心十分的惊讶。

他和赤红药相识多年,虽然相互之间一直都在对方身上“各取所需”,算不上志同道合,但就如同赤红药对他的了解一样,郭追心里也是深深知道面前这个女人在剑术上的厉害。

练功夫的人,拳脚和兵刃完全是两回事,功夫练到了手脚上,练进骨头里,不管刚柔阴阳,打人的时候靠的就是一股劲儿,而练冷兵器的则首在锋刃之上,一点寒光闪动,寸铁之力根本也不是血肉之躯能够正面抵挡的。尤其是练剑的高手,剑为小枪,能戳能抹,一旦剑术练到了某种境界,人随剑走,剑随人动,杀气人来比普通人喝凉水还痛快。

在这基础上,再要提了一口好剑,削铁如泥,那就算横练功夫练得再高,什么十三太保油锤灌顶,金钟罩铁布衫,全都上身,肯定也挡不住人家用力一划拉。

赤红药的剑术据说是师从上个世纪香港著名的剑术大家胡云卓,是正宗的南传武当剑的路数,加上她自幼学剑,天赋又好,所以在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在当时的港澳台武术界有了不小的名气。

而郭追当初在香港的时候,也曾亲眼目睹赤红药在一次圈子里的聚会上表演剑术,一个极普通的“提步进身剁剑”,一剑就把三根相聚间隔一米以上的木桩,整整齐齐的从中分开。出手之快,动作之纯,令在场的许多老前辈都刮目相看。

如今时过境迁又是十几年,赤红药的剑术势必更加精纯,能让这样一个精通剑术的女人,心甘情愿说出技不如人,甘拜下风……那白泽的剑术又该是如何的可怕?

“既然是这样,那我对这个白泽的兴趣就更大了。怎么样,红药姐,这两天就和我找个时间一起会会这位年轻的高手?”想了有一会儿之后,郭追突然笑着对赤红药道。

“我看是你自己心里痒了吧。从香港回来这么多年,你的习惯还没有改过来。不过我和你不一样,你是官,我是民,你能去得,我却去不得。何况,这个人的资料我已经交给了我的老板,暂时之间我还不想招惹他,一切都等半个月后的丽莎公主号到了再说吧!”

赤红药本身就是剑术高手,对于白泽的厉害,了解的比谁都深刻。而且白泽和人动手,杀气太盛,年纪轻轻却凶厉无比,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必要,惹一次就够了,她可不想再惹第二次。

就在郭追对白泽起了莫大兴趣的时候,他不知道的是同在干城还有一伙人对白泽的兴趣更大。

干城东郊,葡萄酒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