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页

那杀人的豪侠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士,在凤翔府目睹了一桩冤案,而这桩冤案的起因,是一个在官府任职的小吏偶然间贪恋上了一位农人之妻的美色,于是略施小计将这名无辜农人下了狱——他是掌管诉讼文书的,动这点手脚不难。

将人下狱后,他又去找到那名美貌女子,说明自己的来意,只要她肯与他共度数个良宵,他就能将“犯了一点小事”的她丈夫给弄出来。

小吏当然没有说明这一切都是源于他的阴谋。

那名女子犹豫了一会儿,答应了。

果如小吏所言,数个良宵之后,她丈夫回来了。

她丈夫回来之后,那小吏仍然不知收敛,甚至特意挑了她丈夫在家的时候去找她。她丈夫也没说什么,只是会注意回避小吏,不碍着他的好事。

本来日子也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过下去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哪有什么伦理王法可言,能好好地活下去也就是了。

偏偏那女子生了一个女儿,这女儿不过五六岁的年纪,生得玉雪可爱。在某个农人外出、小吏登门的晚上,她半夜起床,实在内急,于是没有按照母亲的嘱咐,在天亮之前都好好地待在自己的屋子里,而是到了院子外面的茅厕解手。

正好就被那名喝多了酒、神智不清的小吏撞见了。

那农人第二天回家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副女儿死不瞑目、妻子悬梁自尽的人间惨象。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将自己砍柴用的斧子在石头上磨得锋利雪亮,别在腰间,进城去找那名小吏。

可想而知,他的复仇失败了。那小吏以“手持利刃,突入公堂,欲刺长官”之名,将他下狱,却迟迟不审。

因为以民刺官的罪行太大了,如果要审,免不了一个死刑。所谓人命关天,死刑的判定需要层层上递,最终由皇帝过目的。

此案疑点颇多,不宜递交到上头。

于是此案的文书被他一直压在案头,直到那名身体强韧、意志坚决的农人突发疾病死在了狱中,才在那文书后批了个“丧心病狂,此乃天刑”,并叫狱卒签署供认书,承认“我们从不曾将他□□”,再加上与他同牢的犯人具结做保,真正管事的官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案就这么轻轻巧巧地过去了。

可能是因缘作祟,这名农人生前曾与一名江湖豪侠有过交往。在他身死之后,这名侠客偶然间路过凤翔府,偶然间听说他因为欲刺。

一名逆来顺受的淳朴农人,怎么会光天化日之下,拿着斧头去官府公堂,刺杀长官呢?

Tip:收藏+分享大宋仁宗皇帝本纪,是对网站最大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