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比,大小姐的人缘好到离谱,课桌里经常塞满了情书与礼物,不少还来自高年级的学姐。
是的,高中部的学姐翻墙被抓也要来看她,毅力相当惊人。
戚厌不止一次在升旗台下听到她们的当众忏悔——我们经过一番认真的检讨之后,决定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被小学妹的美色所迷了!
对,她们下次还敢。
戚厌的青春期是自卑的,因为变声期,他经常穿长袖的校服,只为把拉链拉到最高,遮住他突然发育的喉结,突起的,锋利的,某种意识也随之觉醒,令他惶恐又不安。
暑假的时候,他攒够了钱,去医院做了一次手术,整个人的魂都被抽没了。
出到医院门口的花坛,他正好撞上了她,慌乱之下,他把卫衣的帽子翻过来,唰的一声拉了绳子,把脸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她跟一个女同学从他旁边经过。
女同学说,“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是谁。”
他走得急,并没有听到大小姐的答复。
回到金家,戚厌躲进了自己的安全堡垒,长长松了一口气,面上余热未散,烫得惊人。
他咕咚喝了三大杯水。
“叩叩叩——”
房门被敲响。
他迟疑着,打开了半扇门,还没说话,就被一堆精致的纸袋子淹没。
“……这什么?”
戚厌还没反应过来。
“裙子。”大小姐似乎觉醒了某种变态的属性,她压住自己的心潮澎湃,言简意赅,“我穿过的,旧的,不要了,送你穿,一共有三十九条,你不够再叫我,我给你买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