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贞直直望了他半晌, 天然上翘的唇角缓缓坠了下来,露出一点刻薄的苦相。她的眼睛不刻意睁大时,并没有那么圆滚滚,反而有些狭长,看起来阴恻恻的。
“霁哥,若我想,你会不会成全我?”她的笑容甜得发腻。
赵霁道:“会。”
赵德贞咬咬指头,尝到一点蔻丹里的白矾味,“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但是我不信。”
她一步步朝赵霁走近,迤逦的裙幅拖在地上,小巧玲珑的身姿无端有了如渊的气势。
“霁哥,这世上只有死人最可靠。若你真心想要德贞如愿,就请你……”鲜红的蔻丹在他胸膛点点,略略弯曲两下,像是跃跃欲试地要掏取他的心脏。
赵霁攥紧她细瘦的手腕,问道:“我死了,你便能做储君、做女帝吗?”
赵德贞故作懵懂:“霁哥怎么会死呢?过了今夜,宣王就该变成宣帝了。”
赵霁不解其意:“那你……”
“我?”赵德贞嘻嘻一笑,偏头望着他的眼神狡黠又无邪,“我自然是出宫嫁人。我已经选好了驸马的人选,就是远在交趾的高家。”
交趾是南方的边界,全是蛮人,荒僻又贫瘠。莫说是中宫嫡出的公主,就是宗室的郡主,也万万不会嫁到那里去。
这目光里的讯息让赵霁豁然一惊,“你是要我代替你?”
是了,把人变作牲口都如此随便,交换躯体又是什么难事。待他们换了身份,德贞以宣王的身份继位,不会有任何人上奏反对,还能传一段还政太|祖的美谈。
是他将鬼神之术想得太过简单了。
“霁哥,你人虽傻,待我的心倒诚。我原本是想你死的,临了却又有些舍不得了。”
赵德贞摸摸他的脸,呢喃道:“若你乖巧,便不用死了。等你嫁去交趾,和驸马生下孩子,我便把你心仪的女子送去与你团聚。若是你嫌交趾蛮荒之地,眷恋京中繁华,待孩子长大,我便派人把驸马暗杀了,接你回京养老。”
她说到杀人时,眼睛连眨都不眨,也不觉得让一个本是男子的人雌伏、分娩有什么不对,一派残忍的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