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眉心开始,才刚刚吻到他的山根,他已经急不可耐了,他掐着我的下巴把我拽下来,咬我的唇,吮吸我的舌头,舔舐我的牙根。
他带着微喘,声音性感到我耳膜发痒,我用舌尖顶他的上颚,他一个激灵,捏在我腰上的手开始起航。
打字的手纤细娇嫩,干起这种事像是情趣用具。
他拉起我的家居服来,我很自觉的用牙齿叼住,方便他伺候我。
温热的舌头在我的乳晕上打着圈,我不可抑制地将衣服咬的更紧。
可他来来回回只在边缘摩擦,我也算得上初经人事,实在承受不住了,把手指插到他的发丝里揪着他的头发,让他的齿牙进一步抵在我的胸膛上。
“咬我。”
我说。
我仰着脖子,喘着气,他的舌尖在我乳头上快速拨动,像来回转动的拨浪鼓。
金叶榆长的十分硬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就觉得他是一只野狼,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就变成了一只奶狗,不曾料想,如今他背地里,其实是一只花猫。
猫咪未免也太软了一点,我可不喜欢。
我将他的头发扯得更加用力,他被疼痛刺激而皱起的眉很好看,配上他半闭着的眼,这一屋昏昏暗暗的灯是他的屏障。
我不是画师,但在这一刻,我很想把他画成我的情人,不管时光,不论成长,合合分分,眷侣鸳鸯。
“金叶榆,咬我。”
他无奈地叹口气,终于将我那粉色的两粒咬于齿间,我浑身颤抖,脊背上发麻地厉害,我激动之余把指甲扣进他的头皮,听到他闷哼一声,才不甘地放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