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我们两个朝夕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五十天,他在外面有别的住处,我没有打听过,他自然也不会主动说。
别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实则常年分居,谁听了不夸裴处一声影帝。
我现在只庆幸当初伤的是腿,弹跳力和运动机能受损,至少还能做狙击手。
裴昀不这么想,下调特别行动处的第一天,他就用一种打量小猫小狗的眼神看着我问:“你是谁的秘书?”
得知我是夜征小队现任队长后,他眼中讥诮更甚:“你这样子,扛得动枪么?”
我不知道他这种上任前对自己部下一无所知的领导是怎么在国安局混下去的,后来终于明白了,人家背后有人。
二世祖。怪不得。
那时的裴昀还不像现在这么左右逢源,二十出头的年纪仍是个无法无天的刺头。
而我十七岁,刚加入特别行动处,创建夜征小队不到一年。
到现在,一晃八年过去了。
我们共事六年,结婚两年。
初见的每个细节都清清楚楚,后面几年却像是按了快进,模糊得看不清。
我越来越不懂裴昀了。
“砰。”
一个走神,子弹打偏半寸。
事实证明这个 alha 没什么用,想到他只会让我的枪法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