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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笔吏[校对版] 沐轶 1931 字 2022-10-19

二女说得都各自有各自的道理。萧家鼎是专门研究唐律的现代学者,对于这个问题,说实话当时他并没有特别的在意。现在遇到了,才觉得的确是一个问题。

沉吟良久,萧家鼎道:“这个案子是不是冤案,关键看这个案子能不能适用类推。”

武月娘和长孙嫣然觉得萧家鼎说到了点子上,都一起点头。等着他往下说。

萧家鼎道:“我个人认为,适用类推的两个犯罪行为,之所以能类比适用,是因为他们侵犯的法益是相同的,或者说,他们侵犯的法律保护的犯罪客体是一样的,由此才能适用,因此,本案能否适用类推,关键看收养女儿的行为,是不是也侵犯了跟收养男孩的行为一样的法益,或者说是不是侵犯了同样的犯罪客体。”

萧家鼎说的这个是现代法学的犯罪构成理论,长孙嫣然和武月娘自然是听不懂的,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萧家鼎只是在梳理自己脑海里的思路,所以他也不管两人是不是听懂了,继续往下说道:“我们的宗族是以男性为体系的,女子一旦出嫁,就不再归于本族,既使是娘家犯了族诛的重罪,那也是不能牵连到已经出嫁的女儿的。从这一点看,收养男孩跟收养女孩,对家族的影响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收养男孩,他就成了收养人家族的一分子,他犯族诛重罪,家人要受牵连,而家人犯族诛重罪,他也要受牵连。收养男孩和女孩的后果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他们的法益也就不相同。”

这个道理就很浅显了,二女频频点头。开始有些明白萧家鼎先前说的话的意思了。

萧家鼎接着说道:“这个罪名列入了户婚一篇,也就是说,这个罪危害的是家庭关系。而女儿一旦出嫁,就不再是这个家庭的成员,这跟收养的男孩不一样。篇章结构可以反应出立法者的立法本意。从篇章上我们也可以理解,这一类罪保护的都是宗族家庭关系。既然收养的女儿不能成为家庭成员,也就危害不到宗族家庭关系。因此,从篇章角度看,收养女儿侵犯不到收养男孩所在的户婚篇这种宗族家庭关系,故此两者也是不一样的。”

二女想不到他还能从篇章结果上推断立法本意。这种解释方法她们没有听说过,觉得很新奇。就连一直斜着眼睛看他的武月娘,也不觉把眼睛调转过来了。

萧家鼎最后总结:“《左传》有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转变一个思路,也可以理解为,收养的女孩,因为不能成为一个家族的人,也就不能跟收养的男孩一样的结果。因此,收养男孩跟收养女孩,结果完全不同,对宗族家庭关系的影响也完全不同,所以两者是不能类推的。”

听了萧家鼎这番解说,二女眼睛都瞪大了,说的当真是头头是道。长孙嫣然立即赞叹道:“我原来也只是觉得这个案子不该类推,也只是一个直观的印象,若是要我说出这么一套的理由,我还真说不出来。萧执衣,你真厉害!”

萧家鼎忙谦逊了几句。

武月娘也恢复了斜着眼睛看人的样子,瞧着萧家鼎:“你先前说的那些什么法益,什么客体,那是怎么回事?”

萧家鼎只好信口胡编:“是我研究唐律的时候,自己琢磨出来的一些东西,你们要是有兴趣,我可以跟你们解说。”

“没兴趣!”

“有兴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