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萧樱草第一次真的理解了这句诗的含义,也终于明白了为何昏君会与美人睡到日高起,从此不再早朝。
她若是皇帝,也愿把这样的美人藏起来,从此日日独宠,不让其他人瞧见。
眼前的男子眉峰高挑,鼻梁挺翘,或许是失忆的原因,他的眼底澄清一片,莹莹得仿佛碧波荡过。
他脸上的皮肤极白,是那种冷白皮,仿佛从未晒过太阳一般,与衣襟处的白色圆领相衬,竟不输其分毫。
他的唇,呈现出一种诱人的嫣红色,点在那里,与白皙的皮肤相映,像雪地上的一点红梅,透骨醉人。
此时清君的整个身子也完全转了过来。
大红的颜色果然十分适合他,这种鲜艳的色彩给他精致的五官,冷白色的皮肤添上了一股勾人的生气。
似是对自己的这副模样很满意,他的嘴角微弯,一霎那,整个室内也因为他的笑容遍地生辉。
他的那身红衣也仿佛在一瞬间变得活跃起来,张扬地向着四周散发着自己的气息。
萧樱草第一次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同时看到妩媚和清冷两种气息同时存在,两种气质的混合,是一种所有人都无法抵挡的吸引力。
如果要她用什么语句来形容一下这种情形,就是他仿佛一个修炼千年的男红狐狸精,刚刚下凡,被抹去了记忆一无所知,天生懵懂,气质高华,却阻挡不了骨子里的妖媚。
长袍上的金线绣纹又给他添加上了一股华贵之感,他微昂着下巴,淡淡地将目光投向远处,竟让萧樱草觉得他本身就是出身高贵之人。
两边的束袖设计简洁,刚好与他的胳膊相合,紧贴着他臂膀上的肌肉,显出一种勃勃生机和男人的力量感出来,也让他的身材竟有一丝矫健有力的感觉。
让萧樱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位青年男子。
不过可能是近些天身体损耗太大,他到底还是清瘦了很多,以致于除了臂膀以外部位的衣物都显得有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