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客气。林玉婵恨不得手里有杆枪,直接顶着他脑壳去刑部。
宝良两只手护着脸,免再挨打,义正言辞地反驳:“你错了!我没有想让你吃这么大苦!是太后天威不可测,不能赖在我身上!把你关在这儿我也很心疼的呀!”
“好,你不是故意的,那你去刑部说明情况啊!”
宝良犹豫:“那样岂不是又把我阿玛给卖了!我要是背上不孝之名,这辈子就毁了!林姑娘行行好,你也考虑考虑别人……”
他似乎才想起来自己的身份,微微扬头,四周环顾。
几个官媒人婆子立刻会意,就当自己聋,徐徐散开去院子里晒太阳。
“林姑娘,我倒有一计可以助你脱身。不是我趁人之危。但眼下你孑然一身,是最容易被替罪的靶子。如果我们……嗯,如果我们成了一家人,那个……”
林玉婵揉揉红肿的指节。撒气撒够了,现在她想笑。
“哦,这儿等着我呐。”
宝良压下委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事已至此,你怎么闹、怎么后悔也没用。咱们得一起使劲,先把眼前的难题解决了再说。你们海派商人做生意,不都讲究‘向前看’吗?”
其实宝良的建议很理智。林玉婵作为一个没有家族的女性,就像一份无主的“私产”,虽然能相对自由地蹦跶,不至于被人沉塘关禁闭,但同时也没有受庇护的资格。
而已婚妇女的人身权利都属于夫家,如果她犯错,任何人——哪怕是太后皇上——要处置的时候,也得顾忌夫家的面子,不能越俎代庖地替别人决定“私产”如何处置。
而宝良作为一品大员、三朝老臣家里的公子哥儿,面子很大。
只要不是谋逆造反这种动摇国体的重罪,一般责令“家法惩罚”一下完事。
宝良满怀希望地看着她:“你嫁给我,我绝不会亏待你……”
林玉婵指指门外,尽可能礼貌地说:“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