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死亡人数最多的韶阳区则算无遗漏地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尸城。
活人对此避而远之的地方,倒成了地下生物潇洒快活的天堂。
几个月积压的阴云笼罩下来就再也没散去过,这片城区成了四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停尸场。
一条幽深血腥的街道,尸骨成堆的偏僻一角,蝼蚁开会似的群聚,旁边竖着个歪歪斜斜的黑色石碑,还好死不死地缺了一角。
上面踩满脚印,脚印下苍劲有力地刻了婉若游龙的几个字——谢绯靡之墓。
右下角还竖有一排即小巧又工整的小字,“前妻苏珩芷留”。
“苏珩芷!你真是个神经病!”
谢绯靡停在墓碑前,刚骂完就扫视四周,入目是灰败的一切。
她猛一抬脚,将原本就歪的七荤八素的石碑踹的更歪了,连踹几下,石碑只是歪,从始至终都没有倒的意思。
这踹的不倒不说,还把自己踹的平白费力,雷霆怒火骤起。
“踹它有意思吗?这么想踹,你不如来踹踹我?我能倒,不仅倒地上,还能倒床上。”
谢绯靡身后跟过来一个人,宝蓝色的西装,领带打的精致又工整,甚至左胸还别了一个带白色羽毛的胸针。
那张脸似乎还是以前的模样,只是略微脱形,眼眶下陷,可能是最近吃的少了。
这一些看在谢绯靡眼里,却是统一的深灰,脸色清晰可辨是微白。
他们已经死了,只是不知出于什么缘故,看别的东西都是灰白黑,而人的脸、眼睛、皮肤一概是本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