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绛河,我一直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一直喜欢你,未来还要一直喜欢你。”
学生时代他没少收情书。文笔好的洋洋洒洒八百字,不会写的,抄诗抄歌词的都有。
但如此简单直白的,确实少见。
原来那时,她曾经那么喜欢他。他都没有觉察。
透过这封情书,他仿佛看到少女时代的小简灵,眨巴着期待的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他很想伸手摸摸她的脑袋,对她说抱歉,我来迟了。以后一定好好保护你。
他伸出一根食指,轻轻描绘“灵”字处的猫尾巴。
他想到维也纳之夜,她那样冷漠决绝地对他说,“我从没爱过你,瞿绛河”。
他想过,简灵跟他分手或许是为他着想。但是她说没有爱过他,让他当时气得近乎失去理智。
如今看来这句话必然不是真的,他的野猫是个小骗子。
但是可能那个时候,她确实是不喜欢他了。她应该是对他失望了吧。
他回想他与她最初的吻,和之后陆陆续续的吻。她被迫与他唇齿纠缠。比起她漫长绵延的喜爱,他似乎确实,过于轻浮了。
不过没有关系,他想。她既然喜欢过他一次,那他就有办法让她再次喜欢他。
“给我订张回国的机票。”瞿绛河回神,打电话给他美国公司的秘书,“就现在。”
此时简灵坐在床上,看着手机发呆。
微博瘫痪,但是她的绿泡泡软件正在狂欢。各个群都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