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绛河恍然回神,望向手里的烟。
他才发现,其实在很久以前,简灵就在他的内心深处,种下逃亡的火种。
重逢那天,他看到她独自在夜店喝酒,身影落魄。他来到她身边,护送酒醉的她。车上,她看起来很难过。
在他印象中,她一直是一把无畏无惧的火。他第一次看到她流露出那样的神情。
于是忍不住好奇,忍不住沉迷。而一切心动,其实都有迹可循。
回首一整个学生时代,他过得循规蹈矩,如五线谱一样工整。
如果不是简灵总是在文艺汇演上与他争抢,跳着热烈的舞,那他的人生,将会无趣的多。
只有黑白的世界,因她而绚烂。
瞿绛河起身,打开行李箱,拿出一个陈旧木盒。盒子里,装着简灵送他的珠串。
之前他去非洲部落取材,当地一位酋长把他和同行几个音乐人都囚禁起来。放人的条件,是瞿绛河送出这条珠串。酋长非常喜欢这珠串的纹理。
手机信号不好,他别无选择,送出珠串换得自由安全。待逃出部落,他找各路朋友,几经辗转,花了百万美元才将珠串再次买回。
他将珠串戴在手上,温柔轻抚。
他本以为,他对简灵的喜爱只是一时巧合燃起的火,而当他细细剖开自己的记忆,才发现她早在他的世界种下一片火种。
如今那些火种一起燃烧,引燃一片燎原火海,烤得他心里一片炽热滚烫。
瞿绛河打开平板。他已经将营销号发出的,情书照片保存下来。
那确实是简灵的字迹,他认得。她写名字,“灵”字最后一笔习惯性上卷,像一条猫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