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吧。”爱丽丝点点头,“就是总需要喂好多胡萝卜,而且最近似乎胡萝卜也吃烦了,越来越不听话。”
“不要紧。”菲洛骑士说,“人和马之间的感情要慢慢培养,你也可以喂它点南瓜和苹果之类的作为奖励,但别把它惯坏了。这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叫‘别扭’,这家伙是我从战场上捡来的,它既然选了我,我也不能辜负了它。”
菲洛骑士听见小马的怪名字,忍不住笑起来:
“没关系,很多骑士都是骑着各种各样奇怪的马参加马上比武大赛的,这很常见,并不丢人。马上比武不是赛跑,马跑得到底快不快这种事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们得心意相通。”
爱丽丝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跟这个“别扭”心意相通,当初她甚至都没打算给它取名字,因为它实在太别扭,这才负气似的给它取了“别扭”这个名字,没想到它居然适应良好,听到爱丽丝这么叫它还会“恢恢”地应答,当然这得是它心情好的时候,如果它心情不好,就只会转过身去,用屁股对着人,直到拿胡萝卜诱哄它,它才会回心转意。
不过菲洛骑士说它没问题。
爱丽丝和肯特的马都算是得到了菲洛骑士的肯定,多少增强了些许自信,其余的就只剩练习了。
骑士马上比武,归根结底就是两方面各自手持木制长矛,相对冲锋,若能将对方挑落下马、击中指定位置,或者先在对方的铠甲上折断规定数量的木制长矛,便可以获胜。这样的比赛虽然也考验技巧,但更多地是在考验勇气。通常来说,年轻人在这样的比赛中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未曾经历痛苦,不会感到胆怯。经历更多的老年人却不容易有这样的气魄,在气势上就已经要输了。
不过像这样盛大的骑士比武大会不是仅凭胆气就可以成功的,年轻的骑士们若能得到有经验的高手指点,就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菲洛骑士的指导下,爱丽丝与肯特开展了紧锣密鼓的训练。爱丽丝每天早早起来,然后训练一整天,等她晚上躺回到床上的时候,往往要累到连手指头都不想挪动。在这期间,罗奈德村的村长曾经叫人给她捎来个口信,说是农牧神的祭祀活动即将开始,邀请她回去参加,她也没能抽出时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