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想法姜司锐也赞成。他也没指望蔚楠赚钱,同意开饭馆不过是因为尊重她的选择。
她只做一顿饭,姜司锐觉得还挺好的,至少不至于太过于劳累。
另外,他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那就是既然只做夜宵,针对的顾客群是厂里晚班的职工,那么就没有必要把阳台的门打开了。
那个门虽然是饭馆的正门,可朝着的却是大街。
她做夜宵,关门晚,家里只有两个小姑娘的话怕晚上不安全。
蔚楠觉得这个建议很好。
八十年代初期的治安远不如后世,这时候真出点什么事,连打110都没地方打去。
所以她从善如流的听从了姜司锐的建议,在阳台外面多加了一道铁门,同时晚上那个门从里面反锁,不再使用。
三天后,蔚楠的小饭馆儿正式开业了。
虽然是新店开张,却没有做什么宣传。
只是让姜司锐从家里扯了根电线出去,在楼栋口安了一盏灯,灯下方挂了一个蔚家小店的招牌。
这样既能给邻居们照个亮,也让人知道这儿有个饭馆。
另外又托魏秋霞,凌柏兰她们帮忙在工友中说一声。
那招牌是姜司锐托给家里后厨施工的那两个小伙子做的,用的就是做橱柜剩余的边角料。
招牌做的普普通通,可因为灯泡选的是一百瓦的大灯泡,晚上院子里的路灯也不多,到处暗的很。
所以真开了灯,就显得特别抢眼。
恨不得一进家属院,隔着多少栋楼人们都能看到那一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