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个痴情种,姝楠收回注意力,随皇上去了竟陵王府。
时间可真快,上一次去那个地方,还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
从那道龙飞凤舞的匾额下进去,侍从将他们领去了后院。
刚一进去,便见李砚尘站在梨树下的,正在给马洗毛!
瀑布般的青丝高高竖起,碎发随意在额角飘扬,原本笔直得体的依袍被他撩到腰带上卡住,就连里面那条雪白的棉裤也被他挽至膝盖处,那健康又结实的小腿就这样暴露在日光下,显尽了男人刚劲的力量。
想来是他心爱的白马,良驹的毛发被他擦得锃亮,在日光下银光闪闪。
见他们走近,李砚尘将手里的湿巾扔进木桶,懒懒散散靠着梨树,两眼直勾勾落在姝楠身上,四目相对,他眼里的光是炽热的、灼烧的、轻狂的。
姝楠被他盯得浑身发热,从未想过他有如此随意和随性的一面,像个意气风发的热血少年,又像个不拘小节的江湖侠客。
在姝楠看来,李砚尘就是个多变又矛盾的刺猬。
没触碰到他逆鳞时,他总是优雅而又不吝啬施展自己的涵养;一旦碰到他逆鳞,他便会立即露出锋锐的獠牙,毒辣的眼睛,咬得你措手不及,咬得你丢盔卸甲。
这样的人,连一点残缺的弱点都没有,仿佛总是这般无懈可击。
姝楠没与他对视多久,便先移开了目光。
这时小皇帝嚷道想吃梨,李砚尘说尚未成熟,但可以摘给他玩玩。只见他往清水桶里洗了下手,紧接着飞身而起,眨眼功夫又似梨花般落地,手里俨然已经多了两个脆犁。
他给了李叙白一个,把另一个递到姝楠面前,“先玩玩,等可以吃的时候,叔再给你摘。”
语气像逗小孩子。
斑驳的日光撒在他清晰的面孔上,闪着光,带着魅。五天没见面,他还是他,肤色细腻,山根高挺,薄唇微抿,眉骨狭长眼窝深邃,深眸中藏着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