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这官不是谁都能当的,邓家子孙众多,十多年了才终于出了邓字超这么一个举人,又是嫡系,故而宠得很,这才宠出这么一个张扬跋扈的子弟。
虽说邓字超已经二十八岁,但脑袋活像是停留在十八岁,又蠢又自大,他中举已六年,可以说年少成名,但这么多年,不进反退,连岁考都掉在了车尾上,倒是许晏清,在上一年岁考中夺得前五的好成绩,可见资质不凡。
他刚进府学时便想拜李成儒为师,只是李成儒看不上他,之后见李成儒谁都没收,他才歇了心思。谁知道六年后,李成儒竟然又破例要收徒,收的还是这等穷酸子,顿时就不甘心了起来。
没错,在他眼中,许晏清就是最标准的穷酸子。
每日穿着一成不变的棉衣不说,还在府学公厨中吃那些没油没肉没滋味的东西,最重要的是,那一身不愿理人的破落户气质,不是穷酸子是什么?
那种整日只会读书的酸腐玩意可不配,而他不一样,是金尊玉贵养出来的少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行商管理都会,算学年年前列,他才是李成儒该收的弟子。
要是水芹知道他心中所想,肯定会出来狠狠给他扎上两针。
她家晏清那是简朴好不,即使家中有了余钱,依旧不肯穿华服,最多就是依着水芹将中衣改成丝绸制。她们家虽说不上每顿大鱼大肉,但营养肯定数一数二,只是吃多了容易胖,许晏清胃口大,之前跟着水芹一日三餐肉,一个月便长胖了十斤,吓得他立马就收敛了口腹之欲。再说不愿理人,呵呵,这倒是真的,至少你这种纯种傻逼,自家晏清是绝对不会想多理的。
但水芹不知道,于是纯种傻逼邓字超扯着歪嘴龙王笑,自以为狂拽邪魅帅地看着许晏清,他觉得自己眼中满是冷酷的威胁,就如同夫子看他一般,谁知道在外人看来,只是一只肿三角眼放出猥琐的光芒而已。
辣眼睛。
许晏清只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觉得有些生理不适。
如果不搬走,等于得罪邓家,如果搬走,等于示弱,许晏清虽学会了藏拙,但文人骨气还是有几分,要他这么灰溜溜地搬走,不可能。
于是片刻后,他站了起来,一米八的身高足足比邓字超高出一个头,身形虽消瘦,却依旧能俯视着这小人,道:“为学莫重于尊师,这是府学,一切皆由夫子定,你随我去禀告夫子,如若夫子让我搬于那处,我便一声不吭遂你愿。”
几乎所有的夫子都喜欢这许晏清,怎么可能同意许晏清搬去角落,而府学的夫子最低都是同进士出身,哪是邓字超等惹得起的,他顿时就愣住了。
气氛凝滞,突然出现一句:“若是许兄你自请去那处,岂不美哉。”
此话从邓字超身边一同样身着棉衣,却佩戴着价值不菲的玉佩,在大冬天摇着扇子的黑瘦男子口中道出,邓字超恍然大悟,再次歪嘴笑道:“是这个理,你自请去,夫子那么疼你,定会同意!”
“……”许晏清眼中含着利刃,从那黑瘦男子面上隐隐刮过,刮得那男子不自在的挪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