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这些的的确确都是她特别喜爱的食物。只是除了鸡蛋外,另两样她原先吃得少。因为想省钱,她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可舍不得买贵的。
说来,还是自进了骆氏,她的生活水平方才有了质的提高。骆氏有相当豪华的工作餐,食材优良菜式多样,还口味丰富。而跟着程奕过来出差,她的伙食就更好了。程奕讲究生活品质,叫的外卖都是星级酒店出品。
而且别看这人长得仙,一副脱尘出俗,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儿。但其实特爱吃肉,是无肉不欢的主。就这一点,他倒是与她挺投脾胃。她也爱吃肉。
她从前多素食,完全是情势所迫。若非为了多攒点钱,为了能早日实现心中买房的梦想,可以让母亲过得舒适一些。她也不会逼着自己吃斋。成天青菜白萝卜的,吃得跟只兔子似。。
“小张你快吃啊!趁热吃,这些菜吃热的口味更好。”见她不动筷,姜世芹出声催她。
“哎。”
张安怡忙应声着,夹一块鸡肉放嘴里咬一口。心说,程美人这也实在太暖了些。被他这般用心的照顾,让她油然而生出一种好似被他罩着的感觉。
只因为他现在是她的直属上司?所以他将她当成了自己人?
应该是这样!这是张安怡所能想到的,唯一能说得通的理由。
她吞咽着好吃异常的鸡肉,心头一时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现在的程奕,与她记忆中那又冷又傲的少年着实相去甚远。何曾想过,读书那会高傲到眼睛里都写着“生人勿扰,闲人免近”的男孩,他会是个暖男!简直,判若两人。
在连吃了两块鲜香美味,口感妙不可言的“鸡肉”后,张安怡终于意识到不对。
“咦,姜工”她朝正低头刷手机看新闻的姜世芹疑惑道:“这不是鸡肉吧?味道好像不太一样。”
姜世芹闻言,抬眼看她噗嗤一声乐了:“哈哈傻姑娘啊,才吃出来呢!谁跟你说这是鸡肉的?这可不是鸡肉,是兔肉呢!程工说兔肉高蛋白,特地叫酒店给你现做的。”
她说完,似福至心灵般心下陡然冒出个念头,诶,别说,这程工对小张还真不是一般的关心呢!
张安怡却是一脸恍然大悟的看住饭盒里余下的兔肉,有话讲:至味者,飞斑走兔!果然名不虚传。此时,第一次吃兔肉的女同学,心里只有一个感想——
兔兔这么可爱,可是真的很好吃啊!
“小张,你觉不觉得程工他好像并没有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