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中档的公寓正好也到期了,我换了一间没有独立卫浴的en suite,附近没有比这房租更低廉的房子了。
我打了三份工,每天凌晨躺下来的时候身体都好像要散架,被六点半的闹钟吵醒时脑子里简直铺满了电视雪花,我觉得自己扶着床板坐起来的动作就好像骆驼起立,把全身零件都重新组装那样笨重。
2013年夏天。
我想我无路可走了。
即便我不吃不喝、露宿街头,也绝凑不齐那些学费和欠缴的房租。而且,我没有续签的合法理由了,于是我决定回国,无论是否一下飞机就会被截杀,我没有力气再去想这些。
说不定过了这么长时间,早已没有人记得我的存在,更别提浪费人力物力追杀我了。我存下的钱足够负担联程机票,以及回国后短时间内的吃住费用。
我回家了,是宽泛意义上的家,没有去别的城市,我需要捋清楚自己的户籍、爸爸可能留下的遗产等种种现实问题。
我找了一家简陋而廉价的青年旅社暂时住下,大套间里每天都有很多陌生人来来往往,除了一个带锁的柜子和一张上铺的床,没有地方是由我独占的,我很谨慎,从不让任何财物脱离视线。
安顿好之后天已经黑了,我去了以前和爸爸住的房子,从楼下就看见厨房窗口有一对夫妻在做饭,门也换成了新的。
于是我边往旅社走,边计划次日直奔警局或者找一间便宜的律师事务所咨询。
途中,我做了一件不太理智的事。
我去了以前庄嵁的家。
一直以来,我都因为把他一个人留在荒郊野岭而做噩梦,尽管我当时别无选择,但这并不能阻断这件事的可谴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