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龙原本有着我初见便难以忘怀的、华丽至极以至于距离感十足的英俊,仿佛眉眼间凝聚着天底下最璀璨的锋芒,多了这道颇为夸张、皮肉腐烂的伤疤,就显出一种古怪的吓人了。他是对自己的皮相不太在意的,也从未表露出对伤口的不适,顶着它招摇过市。白泽看了,觉得这副尊容实在伤害自己的眼睛,想了不少法子才治好。
细分来看,此时已是洪荒末期,鸿蒙未辟,是后世眼中黎明前最后的黑暗,只是当时的我们尚不可知。我在这洪荒末期中诞生,在还来不及彻底长大的时候便已经看透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应龙亿万年的人生都处于混沌混乱的洪荒之中,本应早已习惯了黑暗,竟还不明白。
他的自我证明、自我救赎,只能让他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
我又开始偶尔杀些小妖小怪解闷。
神族实力强横,便是世界之尊,若有朝一日被别族胜过,便任其屠戮。成王败寇,如是而已。
死亡不会让我觉得恐惧,应龙让我觉得恐惧。他就像一块巨石压在我的心头,让我喘不过气来。
他又一次上山时,我正在给一只六色麋鹿精扒皮。
要说起来,那种感觉应该和后世人族给一只狩猎得来的野鹿扒皮别无二致。
那鹿精并未得罪我,只因我看上了他的皮。
我听见应龙的脚步声,抬起头来,脸上约摸还有些血迹:“白泽不在,你白跑了一趟。”
却听“锵——”地一声,应龙一剑向我猛地划来。我堪堪躲过,手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
生疼。
应龙又是一剑,却不是冲我来的,而是划断了吊住鹿精的绳子。那鹿精摔在地上,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