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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对阮筝多少是个安慰。是啊,好歹娘亲还活着,且身边还有人陪着,这便是不幸中的万幸。娘不跟她见面一定有她的道理,她眼下且先乖乖应下,待以后成了家离开了长公主的束缚,再想办法与娘亲团聚也不迟。

想到来日方长还有再见面的一天,阮筝心情又好了几分。抬头看了看被高耸的树木遮去了大半的月光,又看了眼身边之人高大的轮廓,突然有点于心不忍。

于是她好心提议:“要不咱们换一换,你骑马我来走路吧。”

封瀛没看她,只提剑将脚边的树枝一一拨开,沉声道:“若是那样的话,只怕天亮都未必到得了别庄。”

“你这是小瞧我?我脚程不慢,这么点山路哪用得着走那么久。”

像是为了说明自己有这个实力,阮筝还把脚从马蹬里抽出来,当着对方的面晃了晃。

大邺女子不缠足,她这一双脚天生天长却也小巧可爱,与她的身高相比并不会显得大而突兀,是那种穿着长裙露出一点便显得讨喜的模样。

此刻她穿着男装,这脚便完全露了出来,阮筝借着模糊的夜色“欣赏”了一番自己的金莲,还觉得颇为满意。

“你瞧瞧,我这脚走路可真不慢。”

封瀛却没有应她,依旧目不斜视牵马前行,顺便冷声提醒她一句:“坐好。”

声音里带了几分威严,吓得阮筝赶紧又把脚收了回去。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身边这个男人不太愿意和她谈这个话题,是觉得不登大雅之堂吗?

阮筝并不知道,封瀛虽一眼都没看她的脚,但脑海里早已满布她那双玉足的模样。梦里他看了不止一次,不但看了还上手摸过。那种柔而细嫩的感觉刻在骨血里,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