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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隽琛虚脱似的坐到了地上。

今天搬来搬去十几斤东西,他的确很累很累了。可心里,不知怎得有团冷焰,让他心烦让他发抖。

勉强站起来,他走到桌边,抽开了抽屉。里面那藏着珍珠耳环的盒子已经落灰了,一点点,但张隽琛还是感觉到了,这种感觉似一把钝刀往他心上撞。

在买这对珍珠耳环的时候,他想着的是愿时惜。可那个时候的张隽琛,一半黑一半白似的分裂开来了。一半仍沉溺在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一半纯情敏感如愣头青。

后来,纯情融化了花心。却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两种压根就没被分开过。

在桌上的手猛地攥紧。

冷焰猛地蹿升,烧了他的心头肉,焦化了一片酥软,烫得他直打哆嗦。

仿佛风一般的,他冲出了家门,去了那熟悉的青石板路引向的胡同门口。

胡同门口安上了新路灯,是他找人安的。安好后,他再也没来过,今夜是他第一次见。

风从他胸膛穿过,冷焰卷起一点余热,渐渐平息。呼吸上的沸腾也变成冷静,张隽琛踉跄了几步,靠在墙边。眼前昏黄的灯光照得他分不清真假虚实,分不清自己的心。

兜里还有两根烟,一盒火柴。他点燃了烟,在路灯下抽起来。男子英俊的眉目似是隔着雨雾的山脉,幻化成了水墨冷彩里的形状,让人看不清神色弄不清意境。

烟抽到一半。

咯吱一声,门开了。

男子僵在原地,火星烫了他的手指,也不觉得。

门里有人走了出来。

穿着白色的素锦长裙,头发没有被束起来,懒散地洒在身上,披上了一层深夜的温柔。

“你怎么在这里站着,外头风冷,不进来吗?”

女人嗓音熟悉亲和,让张隽琛在一瞬间竟红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