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快弄回来一只鸡,据说是跟某户农家买的。我们就地起炊,解决晨饭,相对着大啖烤熟的鸡肉,我偶尔抬眼看一看他的脸,细眉细眼,单论长相是很秀气,也有聪明相,可他的行为怎么也不是聪明人该干的事。
“你家没有其他人了?”我问。
“没了,就我一个。你来之前我终日在家躺着,无聊得很。”
“跟我一起也不好玩。”
他不置可否,咂咂嘴说淡了,让我再给他点盐巴。
“至少咱们先约好。”我把盐递了去,“我不可能一直留你,你得答应,今后假如我在一个地方落脚,你就走,不许质疑。”
他满口称是,谁知听进多少。我让他今后不必再躲,就在我旁边行路。
其实就是他想躲也不成了,这疯人为赶上我,把新鲜的伤挣出裂口,我又撕了他一片衣服包扎,他不太乐意,那也是没办法的。我可不愿意为他这么糟蹋衣服。
偶尔他还有点作用,比如遇到市井流氓勒索时,往常我会老老实实交钱,因为看着不富裕,基本不会被太过刁难。实在难缠有要搜的,我将主要的钱藏得比较隐蔽,很难搜出。有了小五在,我连这点钱也不必付出,唯有此事还算不错。其余时候他只起到个说话和干饭的用处,也就是说,全无用处。
65、双生 03
我跟小五凑合过上一阵,落雪时还在一起。
我考虑找个宁静的小镇渡过最冷的时候,想赶他走,却苦于当初条件定得太宽松,约定的是当我定居他再离开,此时他自然是不肯走的。
租住的小院有两间平房带一个庭院,简朴却也干净,我跟房主爽快地定了一个月的契。小五平日里在外人面前就充作我的弟弟。
选来落脚的地界虽没有朔北风冽雪寒,也算不得暖和,更兼湿气重,夜里经常捂不热被子。一间屋子里摆了两张床,我们各自一张,自打有个住的地方,小五回复之前的状态,像只老乌龟在床上一躺就是一天,不支使他绝不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