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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深吸了一口气,冷静地看着远处举着枪的男人,非常轻松地扬了扬嘴角:“麦肯锡先生,你回来了。”

如果有人问你,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从德州农村偷渡到哥伦比亚,花了二十年时间吞并了之前繁荣了半个世纪的几家毒品老字号,从街头混混做成了南美洲最大的毒贩,并让道上的每个人都对他的名字闻风丧胆,他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满脸疤痕?目露凶光?眼窝凹陷?脸皮下坠?长着令人讨厌的小胡子?

也许吧,但不是麦肯锡。

麦肯锡偶尔对自己在德州的童年视若珍宝,但更多时候他似乎非常想摆脱这段回忆。他这辈子从来没在英国生活过,却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那一套英伦绅士的作派。从某一年开始他突然迷上了精致的整套西服,还喜欢每周找几天在行馆安排下午茶,心情好的时候出门还会配上一根绅士手杖。

今天大概就是麦肯锡心情很好的一天。他一手握着手杖上金光闪闪的狮子头,一手握着一把银光闪闪的□□,一枪击碎了自己小情人的脑袋。

麦肯锡兴致勃勃地走到没了脑袋的尸体边,从血泊中捡起了还剩一半毒品的针管看着韩愔笑了笑:“果然别人的东西不靠谱。去把这批货的供货商处理了吧,什么垃圾都拿来糊弄我。”

韩愔看着地上的人轻声问道:“您在用他们做新产品的实验吗?”

“当然了。”麦肯锡道,“你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非常天才。”韩愔回答,“把被试留在身边,操控并观察他们的精神状态。”

麦肯锡笑了笑,他从西装胸前找出了一小块方帕走到韩愔面前,近乎亲昵地替她擦去了脸上的一点血迹,然后便把手帕交到了她的手上:“你怎么不还手呢isabell,他差一点就伤到你了。”

韩愔随便擦了擦无所谓地答道:“他伤不了我,而且我不想伤害先生喜欢的人。”她看了看那僵尸一般的尸体改了口,“喜欢过的人。”

“哈!”麦肯锡笑了一声,“我差点忘了我有多喜欢你的幽默。”

韩愔附和着他微微一笑:“多亏您的枪法。”她站直了身子继续恭谨地说道,“我会处理好这个烂摊子,您先去就餐吧。”

麦肯锡看着洗手间的狼藉,似乎早就失去了待在这里的兴致。他随手把枪丢在了卧室的柜子上,正要离开,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韩愔说:“处理哈桑做得不错,所有做出蠢事的人都不配活着。不过,我听说你把他抓到的一个dea特工放走了?”

韩愔心中惊了一下,麦肯锡是怎么知道的?看来在他身边那么久,她还是低估了麦肯锡的监控与掌控欲。要是有一天她做不出合适的解释,她的下场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