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常常出现某个城镇倾城而出,冲向一户人家,拖出一个女人,一路羞辱暴打逼供,然后架到某个地方(通常是市场,全城最热闹之处),再当众吊死或者烧死。
而对于想要指认一个女性是女巫也是完全不需要理由的,两个完全没有逻辑的事情在当时也可以是女巫对他的迫害。比方说,某人家的马突然死了,他就可以诬陷老太婆或姑娘在某个夜晚穿着黑衣服外出与跟魔鬼会面。所以马就是被她咒死的!
甚至有的男人会因为觊觎某个女人而去举报她,以求得看到她赤裸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讲,处决“女巫”就相当于一种色情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男性更甚,“女巫”痛苦的扭曲给了他们一种畸形的感官刺激。
施以焚刑或煮刑的广场上,投河的桥边,如赶庙会一般摆满了看热闹的人们和小摊,而此时赤裸的女巫却无法用魔法逃离现场或去请求魔鬼的帮忙。
616年,初符堡地区的一个女子被指控为“女巫”,在重刑逼供之下,供认说:“我从记不起事的时候就当了妓女。我折磨死了104个小孩,包括我亲生的三个。他们后来被我从坟中挖了出来,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药膏及其他用于妖术的药剂,他们的腿骨被我制成了笛子。我折磨我的媳妇和两个孩子,我折磨我的两个丈夫好多年,最后使他们死掉。
1335年,图卢兹宗教审判员彼得·居伊审判了几个女巫,用严刑拷问,直到迫使她们承认和撒旦缔约,参加崇拜恶魔的狂欢晚会,与恶魔,吃幼儿的肉等等。她们被迫承认之后就被活活烧死。
597年,德国寡妇、打日工的克拉拉·盖斯勒虽然已经67岁了,但仍被人诬告为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并犯有其他罪行,因而被捕受审。开始时,克拉拉矢口否认自己有罪,于是审判者对她施用酷刑,起初用铁钳箝她的脚趾,她仍拒不承认,审判者说这是“魔鬼使她顽抗,并坚持了下来”。然后再加重刑罚,迫使她胡乱招供和许多魔鬼,使240多人惨死。
当时在弗赖堡有一位叫玛格蕾塔的寡妇,因受到人们对她家产的妨忌,竟被这些人告发为女巫。尽管她开始并不承认自己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严刑拷打下,她不得不作如下供认: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
就是这份如此荒唐的供词,法庭却很快做出判决:判处玛格蕾塔·死刑,1599年3月24日执行,由利剑斩首,柴垛上烧尸,审判词结尾是:“上帝原谅这可怜的魂灵吧。”
站在弗赖堡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马丁门就矗立在百米远,敦敦实实的石头墙体上钉有一块印有德文说明的金属牌:“1599年3月24日,玛格蕾塔、卡塔琳娜s、安娜被斩首、焚烧,成为迫害女巫恶潮中的牺牲品。她们不过是弗赖堡众多无辜者的代表,谨以此牌系念冤魂。”
那是1599年3月24日的早上,马丁门外阴冷的河堤上,聚集了无数前来观望的市民,玛格蕾塔等3个被指控为女巫,刀落血溅,无头尸首被送往城南2公里外的焚尸场。
即使我们不知道这段历史,但女巫作为一种传说和现象依旧存留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想想小时候看的19世纪成书的《格林童话》,那些穿着黑袍子虚荣善妒、残忍歹毒的女巫反派依旧带着当时观念中的偏见。
但即使她们对主角狠毒,在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的结局中,她们的下场更加残酷。恶毒皇后被迫穿上烧红的铁鞋跳舞至死,还有一些被扔进毒蛇桶的,被砍去手脚的,被石头砸死的。
这些并非虚构,而是欧洲中世纪无数女性的最终结局。
经济日报讯一般来说,经常网购的消费者会注意产品能否包邮,但网购要收1元包装费,这事儿还挺新鲜。
近日,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其运营维护的微信小程序“yh永辉生活+”中,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没收违法所得80592元,罚款32236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通过微信小程序“yh永辉生活+”,对201480笔订单收取包装费,违法所得80592元。
未征得同意,收取1元包装费,永辉超市该不该罚?收的1元包装费,永辉超市该不该退?
该不该罚
8月10日,记者登录“yh永辉生活+”小程序发现,目前,对送货上门的订单,永辉云创除了收取6元配送费,依然还要收取1元包装费,且为默认选项,无法取消或更改。同样从事社区生鲜业务的叮咚买菜、美团买菜在近似消费金额前提下,不仅没有收取任何包装费,连配送费也免了。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yh永辉生活+”收取的这笔包装费,实际上相当于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买了一个塑料袋。“但在超市结账时买塑料袋,通常由消费者主动提出,且可以根据商品数量选择买大买小。‘yh永辉生活+’没有让消费者选择,这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陈音江说。
公开资料显示,永辉云创为永辉超市2015年6月内部孵化的新零售业务平台,旗下业务形态包括超级物种、永辉生活、永辉到家等。目前,永辉超市持有永辉云创466的股权,是永辉云创的控股股东。今年3月份,永辉云创还曾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437168万元,罚款29400万元。
对此次永辉云创被处罚,多数网友表示未告知的收费不合理,同时吐槽外卖平台也是默认收取包装费。
对此,陈音江认为,企业有经营成本,在不违反现有法律的情况下,可收取合理成本费用,关键应该让消费者做选择。
该不该退
目前,永辉云创在“yh永辉生活+”小程序的包装收费一栏,以二级菜单方式呈现了一则声明,称永辉超市高度重视“收取1元包装费”的问题,正在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对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及其引发的社会关注,表示诚挚的歉意。
从这段声明可以看出,永辉云创被罚后,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将做出整改。但可能是技术原因,截至8月10日晚10时,修改版本还没有上线。8月11日下午,记者再次查看时,小程序已做修改,取消了包装费。
同时,永辉云创还表示,根据国家“限塑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永辉有义务推广、使用可降解包装袋。以此推测,永辉使用的包装袋应该是可降解的环保袋。
记者咨询了1688网站上的商家,得知超市常用的单面单色可降解大号塑料袋批发价约1毛一个。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计算运费,“yh永辉生活+”向消费者收取的1元包装费比成本价贵了9倍。
对于消费者被收取的1元钱,上海市消保委提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涉事企业有义务改正错误,对消费者做出赔偿或者补偿。
如果永辉确实认识到“未经消费者同意,收取1元包装费”是错的,应考虑把这1块钱退还给消费者。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回事,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赔偿。”陈音江也认为,既然监管部门已认定这1元包装费是通过违法方式收取的,或者说是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手段收取的,那么,消费者就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不说加倍赔偿,至少应主动退还收取的1元包装
专家还表示,退费工作应由“yh永辉生活+”后台自动完成,因为消费者一般不会特意去找超市退1元钱,用技术手段主动进行批量退款并不难。
8月11日,永辉超市向上海消保委表示,将通过小程序主动为消费者返还1元包装费。
错在哪
“yh永辉生活+”收取1元包装费,有没有成本考虑?可能有,但并不大,企业可以内部消化。毕竟其社区生鲜同行、各大电商平台,甚至连淘宝个人卖家很多都没有向消费者收取包装费,顶多收个运费,偌大的永辉超市不可能负担不起包装袋成本。
有没有多赚点钱的小心思?可能也有。社区电商竞争这么激烈,各种补贴已经把利润压得极薄。每单悄悄向消费者多收1块钱,两个月20万单,一年下来就是120万元。产品经理可能舍不得这笔收入,但永辉超市不该这样跟消费者算账。
永辉超市割舍不下1元包装费,最可能的原因是这家老牌超市在向线上过渡时,还背着线下商家的思想包袱,没有迈过惯性思维的门槛。
跟大多数传统超市一样,永辉超市在线下一直收包装袋费用。线下大袋子1元,线上也是1元,可谓“线上线下同价”。但不同之处在于,线下购物时,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很多消费者还会自带购物袋,而线上消费者被剥夺了选择权,只能默认购买。
更重要的是,线上消费场景中,这几年包装袋的市场价几乎都是免费,“yh永辉生活+”打破了这一惯例,又没有提供超过同行的服务,很容易引起消费者抵触。这一点,可能是“yh永辉生活+”当初设计包装费时没有考虑清楚的问题。
商家在向新业务形态转型中有成本压力,从支持新业态发展的角度看,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情况下,可适当收取合理成本。但是在此过程中,应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包装是否一定要收费,也值得商榷。有消费者提出,超市送货可以不用塑料袋,用布袋把商品送过来的极爱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
掉进海里没人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