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有心帮忙,但顶着这么个豆丁身,不给家里添乱就是帮了最大的忙。
有天卫采云从医院回来,发现家里静悄悄的,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她心里一惊,在桌上看到纸条,用砚台压着。
“陪老太太打电话,即回。”
是安歌的笔迹。端正的字,说不上好看,但清清楚楚。
卫采云连忙下楼,幸好那一老由一小扶着慢腾腾出现在弄堂口。
她迎上去接过林宜修,触手所及,老人的手腕细如柴枝。
什么电话这么要紧?
然而问安歌,她也不清楚。林宜修让她站在弄堂口看得到的地方,独自去打的公用电话。
打过这个电话,林宜修似乎放下了一桩心事,精神好很多,也肯喝汤。
卫采云缓过手,顿时觉得毛毛真是小可怜。作孽伐?六岁不到的孩子,成天陪着老人。
不管安歌反对,她派卫晟云带外甥女去动物园散心。
安歌撅起嘴,“阿舅肯定会带上嗲妹妹阿姨,到时我是电灯泡,还是大头的那种。”她现在是个四头身,额发梳了三七开,大家有时也叫她“大头”,除了毛毛、小咪咪之外的又一昵称。
卫晟云好笑,弯腰看家里的小宝贝,“这么不信任阿舅?你小时候我也帮你把屎把尿,有了文化就不要阿舅了?”
安歌还没来得及反驳,眼一花头一晕,已经上了卫晟云的肩头。
他一手扶住她的背,一手抓住她的两只脚,“带你去看大象。狮子老虎呜呜叫,好玩。”
别说,跟舅舅出门,和跟老太太出门是两回事。
舅舅年轻力壮,好奇心强,什么都有劲,什么都愿意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