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在名利场这块,荀辙就算是扎了根,再也不是那个朝不保夕、随时都可能被各方势力搞翻的浮萍,他在这个场域扎扎实实占了位。他从此需要考虑的,就不再是怎样不被打回原形,而是“如何更进一步”了。
“不过这个过程中,也不只是我一个人得利——王群立拿着我给的钱,除了把高井那里的钱给还了,把抵押的地拿回来外,还能拿剩下的钱去把欠的债给还了。当然,现在是手上一点都不剩了,不过保住了这块桥头的地也就是保住了希望——只要他儿子别作死。”
在与顾野梦庆功复盘全过程时,荀轼如是总结。
一切尘埃落定之后,王群立本来想请荀轼吃饭,感谢荀轼这次的帮忙。荀轼婉拒了他,然后在当夜接了回国的顾野梦,跟她一起去渝城她最喜欢吃的火锅店吃庆功宴。
老火锅的火咕噜咕噜地翻滚着,店里店外吵得要死,周围的空气都像是红色的。这就是一家在老住宅区附近的火锅店,再普通不过,在渝城这个火锅之都几乎能被淹没。
荀轼也只是穿着最普通的黑色卫衣,夹克被摆在旁边,神情平和,看上去和一个普通的渝城人没什么两样。除了因为确实好看,会有路过的人多看两眼之外,其他的一切,都让人无从猜测他到底才经历过怎样的惊心动魄。
“可是我不明白,”荀轼对面的顾野梦一边涮毛肚,一边盯着毛肚说,“王群立为啥要听你的呢?反正高井那边的钱是他借的,尾款也是他付的,他自己拿着地再去抵押借贷款还高井就行了啊。”
“王群立欠了那么多钱,国内银行敢让他抵押借贷?国外的话,他没那个资源吧。”
“但他也可以干脆自己就把地给卖了,反正你们谈下来的这块地溢价很大,他还了钱,还能剩不少吧。”
“可是我是不会同意土地出售的——我不是还在他那地里自动占着10股份吗?他要真能卖,也行,无非被我狠宰一笔,我有把握让他在给我这笔钱后他一分都不剩,还是跟现在差不多。既然这样,他干嘛不卖我一个好?我已经在这件事中证明自己的能力了。与其得罪一只注定高飞的雄鹰,为什么不在雄鹰还是雏鹰时,多给鹰点好吃的结个善缘呢?他儿子以后还需要我帮助呢。他明确给我说过的。”
“你怎么保证你能宰到他?”顾野梦问。
荀轼假笑:“能证明这块地真的很值钱的文件在我手上。”
七……
八……
七上八下,随着最后一次毛肚从红汤中翻起来,顾野梦筷子一挑,把涮得刚刚好的毛肚夹出来。毛肚在空中划出一道地平的弧线,然后落于荀轼的油碟里。
“你不用给我夹。”荀轼看着有点惊讶,似乎是没想到这块毛肚是给他涮的,“你不是喜欢吃毛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