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白蒙撕开一盒豆腐,随口答道:“我回绝了。”

“这还差不多。”

当天晚上的晚饭,路子齐吃了一盒豆腐,白蒙挑挑拣拣地吃了点熟食,就这么搞定了。

一直到两人洗完澡双双躺上床,路子齐还在纠结那盘豆腐,忧郁得牙都要碎了。

“为什么我有种一瞬间老了50岁的感觉。”

白蒙放下手里的书,关了大灯,侧头看向他,安慰道:“就当提前体验一把。”

“这种体验,我才不要。”路子齐忧桑地捧脸,“看着是不是像个猪头。”

白蒙点点头,继续看书。

“……”

在变成猪头之前,路子齐也算一个好看的大叔,脸上光滑又细腻,除了长了几条鱼尾纹外也没其他的变化。

白蒙也是,他的五官本来就立体又深邃,当兵回来后,又多出一股刀削般的坚毅气质,十年如一日的帅气又靠谱。

两人在市中心买了房子,平平淡淡地过着普通夫妻的生活,偶尔冒出个情敌什么也权当调剂品。

白蒙和家里断了联系,陪着路子齐回了老家,在一家保险公司当起了精算师,偶尔炒炒股,每天闲得很。

这男人刚回来的时候对赚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想了各种办法给路子齐捞钱回来。

后来大概是觉得每天看着账户里的数额往上涨太无聊,就跑去考了个精算师执照,把路子齐系在裤腰带上一起回了老家。

有时候路子齐会想,像白蒙这种人才,跟着自己窝在这种小地方是不是太吃亏了。

直到现在,这个疑问还是在他心里兜兜转转的。

“白蒙,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特别大的抱负,却因为我而不得不放弃的?”路子齐心里藏不住事,想了想干脆就说了出来。

“没有。”男人淡定地答,手里的书跟着翻页。

“那会不会觉得配我你太吃亏了?”尤其现在又变成了猪头。

“不会。”

“你这辈子不会就想跟我在这里瞎混到死吧?”

白蒙抬头,反问道:“不可以?”

“……”路子齐被噎了一下,纠结地扯扯刘海,“也不是不可以,总感觉你应该有更大的作为,更大的理想。”

白蒙不以为意地低头,淡淡地说:“把你一辈子拴在身边,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抱负。”

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光顾着感动。

路子齐握拳,嘟着嘴凑上去打算献吻。

白蒙一侧身,躲开了,“你现在的吻太油腻了。”

说来说去还是嫌弃他了!

路子齐泪奔,决定离家出走!

事实证明,既然生在了红旗下,就要做到绝对的中庸,创新创意是肯定行不通的,像离家出走这种标新立异的事,一旦做了就肯定会出事。

所以路子齐出事了,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打劫,地点就在小区门口拐角的弄堂里。

“大叔,钱交出来。”鸡冠头少年抖着腿,顺便也带动了手上的弹簧刀,全身都一抖一抖的,吊儿郎当地打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