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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备写恋爱系列时,我要预选主人公,自然要从身边人开始找起。想来想去,我在县城生活了十多年,貌似从来没在县城折腾过这些事,只记得小曹有次喝了酒骑过我,不过骑没骑上我也记不准了,我喝多了。

毕竟是我前妻,情有可原。

为什么在县城这么老实?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生活太规律吧。

压根没想过这些事。

也嫌麻烦。

另外,随着我的事业冉冉升起,背叛砝码越来越大。身边人都是熟悉咱的,知道咱是干什么的,知道咱家在哪里,一不小心就是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炮。

何必呢?

没意思。

我经常跟读者分享一个观点,你嘴上说、文章里写有多少艳遇都无妨,毕竟无法考证,都是你自吹自擂的,但是,只要是真有女人实锤你,再小的事也能把你斩落马下。

所以,在解裤带时要问自己一句,是否值得?

往往是,权衡再三后,也就放弃了。特别是在县城,周围90的人没有念过高中,收入平平、阅历平平,除了有个身子,一无是处,你要了干嘛?!我记得我写过健身房女教练,我的意思是全程你别说话,别出声,别放音乐,那么可以把你想象成范冰冰,想象成董明珠,想象成张怡宁,觉得你是有内涵的,有财富的,有名气的,可是呢?

你的一首《爱情买卖》使我破防了,回到现实。你是个初中没念完的农村丫头,一说话就是大嗓门,上厕所尿尿还不带纸,直接那么颠一颠……

反正,我现在很认可那句话,阳痿是中年男人的福报。

大作家经常调侃我,说冬子什么时候能更上一层楼?跨过钱,跨过性。

现在,都是濒临状态。

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