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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抽了一张纸,又抽了一张帕子,擦了擦,随手丢进垃圾桶。

卫道又擦了擦手,看向兔子,红皮兔正低着头,轻微发抖,咕嘟咕嘟的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没什么威胁的意味,就是饿。

“你想吃我。”

卫道有点头疼,还算不上苦恼:“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他也睡不着了,躺在椅子里,半阖着眼睛,絮絮叨叨对红皮兔子分析情况:“那些东西,我也不是第一次杀,杀了多少次,我也没数,别人不知道,你应该看见了,没有数也该知道,我并不喜欢手下留情。

其次,我很讨厌疯狂,因为那是不可控的东西。

然后,我不喜欢你,你很讨厌。

如果你打得过我,我可以任人宰割,如果你打不过我,我没有杀了你,剥皮吃肉,已经算得上仁慈,再这样,我就当你是在挑衅,直接杀掉,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和行为动机,所以,你的想法,也不是全无可能。

毕竟,你知道,我很喜欢对你们下杀手,他们不好陪我做这种事情,你跟他们不太一样,我看,你就很合适,做我的陪练什么的,说得不好听一点,你就是我练手的沙包,如果我满意了,偶尔让你咬一口半口的,也不是不能。

我是很无所谓的,但是也不能太无所谓。

如果他们都在,你还是安分些,我可不想看见桌上多一盘红皮兔子肉。

如果你答应,你得主动,我会找个安静的场合,到时候,不许逃跑,不许求救,不许求饶,也不许提前放弃,大概就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