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在某种意义上更多时候是用来发泄情绪的。安慰人时不常说,没事,哭出来就好了。哭出来能不能好她会不知道,那是亲身证明过的。
小哑巴时期的安然不会跟其他人似的扯着嗓子哭。她发不出声,只会吭叽。吭叽声儿略微大点,落在身上的巴掌就比平时重。
巴掌原来是会随嗓门大小变化的。这是小哑巴安然在经过血的教训后得出的结论。
嗓门越大,挨的揍就越狠。
所以她一直不会哭的病根儿早在小哑巴时就刻在骨子了。
没用,哭它干吗。
再说,根本用不着哭。水珠在眼眶里一转,那双黑不见底的眼睛畏缩着东瞟西望极力隐忍的小模样,得出的效果一点不比哭差。
甚至更胜一筹。
这点安然自己是不知道。她要知道,得少挨多少年欺负。
小模样太招人了。不仅招人怜还招人恶。
显然,她因此遭的恶更多一些。怜她的目前就梁恪一个。
上一次她以这种模样示人,旁人都在笑,就梁恪跟她说好。也是那天起,她成了梁恪的女朋友。
既然现在话赶到这儿了,就没再往回退的道理。她抛面儿丢份儿的等在这儿,不就图的这个。
故技重施,不高明。总好过什么都不做。
“住哪”
梁恪把视线从安然身上移开,随便落在个什么地方,反正就没在管人眼睛大到底是不是因为变白的事儿。
沉默久了,猛不丁一说话,嗓子就有点儿哑。本来声儿就低,这话儿听起来就挺不真切。
“恩?”安然抬头,追上梁恪的视线。
“送,送你回去”
怎么就送她回去,什么话都还没说呢。情绪好容易酝酿到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