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租交到这个季度末,怎么也得过完这阵子再考虑要不要搬去和他同居。
保养得再好,张秋树也是快四十岁的人了。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折腾不起了,在向我低头。
他在恐慌,喜欢我的人比我年轻,更比他年轻,他怕自己竞争不过。很多人喜欢他,却依旧没能让他获得自信。
我和他之间,没有谁对谁错,没有谁对不起谁,也不该是谁向谁低头。我不想他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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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树认识我的时候,我二十四岁,刚出社会没两年,也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生,来到大城市生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他二十八岁,工作稳定事业有成。他的年薪超过了在我老家一个普通工薪阶层一辈子的积蓄。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这里的年轻人吃的喝的玩的,是我见都没见过的档次。这并不夸张。
我老家不是镇里村里更不是山里,只是一个经济发展滞后不止一两点的小城市。在享受生活这方面更是落后于这样吸引年轻人前来打拼的大都市十年。
我本身并不合群,没有呼朋唤友的聚会,也不想出去玩,视线所及之处全都是家长里短。我爸管这叫学会生活、学会生存,然后一个劲地催我找对象。
“你都二十三了,该找对象就找吧,结婚之前怎么也得处两年啊。别这事儿还让爸着急。”
我在老家工作了一年,把职业证明考下来之后义无反顾地投向了大城市。我爸很惊讶,他很惊讶的是我就这样留在大城市了。
我不合群,不喜欢说话,没什么朋友,没有志向,不上进,甚至没什么精气神,在他眼里就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德行,不像是会在竞争激烈的大城市打拼出来的年轻人。
他想得没错,知子莫若父,他判断最正确的一点就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德行”。我那时候正在不太想活的边缘,他给我的压力很大,我不能结婚,我喜欢男人。
哪怕我在大学期间上下求索地探究如何自救,依旧败在了老父亲苦闷的眼神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