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延身上还穿着肖珩那件外套,只觉得当时站在台上那股情绪再怎么压也压不下去。
他动动手指,隔着柔软的布料扶上麦架,明明没喝酒,却好像醉酒后控制不住自己一样,答非所问道:“那首新歌,你要不要再听一遍?”
陆延这一遍是清唱。
场上灯关了,电路被切断,手里那个麦架也形同虚设。
没有伴奏。
没有灯光。
……
空荡的场地里只有他的声音,和台下唯一的一个观众。
“如果说……”
“如果说我不曾见过太阳……”
陆延从来没有把一首歌唱得这么糟糕过,他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实在是太紧张,唱得又抖又飘,唱完半段实在是唱不下去。
他干脆停了下来。
“那个,”陆延不断告诉自己不要跑,他闭上眼,又说出一句,“——你要不要跟老子谈恋爱?”
第47章
陆延粗略在脑子里计算了一遍, 跳下台、从出入口跑出去, 整个路程只需要不到二十秒的时间, 但他发现自己压根不想逃。
也逃不掉。
陆延站在灭了灯的舞台中央,整个场子里唯一的光亮是从二楼窗户撒进来的月光和面前这人手里那根烟。
陆延声音穿透这片浓雾般的黑暗,穿过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场地。
他继续说:“老子长得帅。”
“又会写歌。”
“才华横溢, 下城区地下摇滚圈一霸。”
“台下这位姓肖名珩的狗脾气大爷,”陆延说到这,只觉得呼吸间、就连吐出去的气都开始发烫, “我看你也不错, 不如当我男朋友?”
“……”
妈的。
他都在说什么?!
要不然还是跑吧。
陆延手指抓着袖口,脑子里除了混乱、紧张、还有那份完全不符合他摇滚气质的羞怯再没别的。他现在这个模样跟两小时前站在台上骚到没眼看的那个陆延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他自认自己从来不是什么扭捏的性子。
喜欢, 不喜欢,分得很清。
虽然这么多年没遇到过什么喜欢的人, 但他一直都认为:喜欢就上呗。
他这二十多年向来比其他人活得都要肆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不管谁说什么,也从来不管谁怎么看。高中那会儿和教导主任对着干了整整三年,那头长发一刀没剪, 耳洞越打越多。
喜欢就上呗。